辽宁沈阳:为企业颁发创新券,出台多项涉企补贴政策!

来源:
沈阳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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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与合作高校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沈阳地方政府设立企业创新券,为当地科技型企业择优发放创新券,企业可凭此券,在与当地有合作关系的高校院所使用科研设备和科研资源,产生的费用由地方财政补贴,并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

让企业当“盟主”

当地政府意识到聚集了众多大中专院校的大学城,始终没有充分释放出其创新优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没有建立起来,高校、企业“两层皮”,各干各的,创新链与产业链脱节,供需信息不相对称。

为此,支持企业作为盟主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技术研发团队、上下游关联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将对获批省级、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盟主企业,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为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鼓励大学科技园提质升级建设,地方政府将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揭榜挂帅

政府还鼓励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参与科技创新揭榜挂帅,积极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和重大应急攻关项目。对于通过竞标或技术交易市场公开揭榜,成功完成项目的企业,当地政府将按竞标或技术交易标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鼓励企业以技术创新为导向推进股份制改革。为鼓励企业引入科研院所、技术团队进行股份制改革,当地设立了按照释放股权额度的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资金。

还设立了按照企业投资额度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对与自身经营相关联、且拥有核心技术的小微企业、技术团队进行投资,开展技术合作。

创新孵化平台建设机制

为充分释放大学城创新活力,支持现有OVU创客公社、智慧湾、摩天之星等孵化平台满园增效,吸引更多创新创业项目在当地发展。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双创基地,地方政府将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双创载体培育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种子独角兽企业的,按每家企业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配套奖励最高500万元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坚持“项目+人才带土移植”的导向,国家百千万人才、长江学者、院士带领技术团队来当地发展的,按个税区级部分50%给予奖励,并在医疗、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待。

对柔性引进掌握国际领先技术、新建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团队的用人单位,按照市级奖励1:1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联合高校、金融机构、基金公司、行业龙头企业,通过“一赛一会一转”模式,转化成熟科技成果或创意,打造创新创业优质生态圈。

同时,在当地举办各类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科技大赛、科技论坛等大型科技活动,地方财政补贴活动经费的50%,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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