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来源:
文汇报
发布时间: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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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壁垒加快破除、要素流动自由畅通、重点领域安全可靠、质量基础显著增强、消费维权便利高效、创新创业强劲活跃,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显著优化。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加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步伐。

围绕5个方面设置18个关键指标

记者梳理发现,18个关键指标成为这份《规划》中的亮点,涉及市场准入等5个方面,并提出具体量化指标。

具体来看,市场准入一体化水平方面设置了2个指标,企业开办效率预期达到OECD国家先进水平,市场主体增速预期与GDP增速保持同步。

安全监管一体化水平方面设置了5个指标,预期长三角地区主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三省一市在产基本药物品种和药品国家集采中选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重点监控目录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发生率下降到4例/10万人,每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8以内。

质量基础一体化水平方面设置了6个指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90以上,公共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5以上,在农产品、环境等重点领域制订区域统一标准20项以上,主导制定关键性国际标准100项以上,新建或改造华东地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10项以上,制定“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数10项以上。

满意消费一体化水平方面设置了2个指标,力争到2025年承诺企业达到5万家以上,培育发展“满意消费长三角”单位20万家以上。

市场创新一体化水平方面设置了2个指标,预期长三角地区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到108.4万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保持两位数增长;有效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180万件。

推动营商环境联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规划》同时把推动营商环境联建作为重要的抓手,明确统一市场准入准营规则标准。深化企业登记改革,探索实施登记确认制改革,统一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的登记标准、办理流程和办理模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打造极简审批。同时,加强市场监管数据整合应用,建立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构建长三角市场监管综合指数模型。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对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治理。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创造运用,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规划》也将进一步推动监管执法联动,包括提升执法协作联动水平,强化执法联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反垄断执法协作,加强价格监管协作;加强网络交易数字化协同监管,深化网络监管和服务示范区创建等等。

在推动市场安全联管方面,长三角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协作,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合作,强化新冠疫情冷链物防协作。同时,构建药品监管协作体系,积极对接国家药品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推动长三角区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政策及标准统一。实施产品质量联合治理,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互认。深化长三角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根据《规划》,长三角市场监管还将推动消费环境联创,一方面,通过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兴消费等重点领域,深化“厂商一体”无理由退货承诺试点。另一方面,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全面推行普通商品线下无理由退货,推广异地异店退货,全面推进投诉信息公示,推进满意消费领跑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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