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皖农产〔2019〕23号)和《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市局通知要求,请我县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市级
关于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2022-03-31 | 区级 | 合肥市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2022-03-31 至 2022-04-08
最高补贴金额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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