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迎来政策利好!

摘要
重要解读
常州市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要在每年招引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60家,在实现三年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转化率不低于30%,五年内不低于50%。“十四五”期间,实现园区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翻番达600家,瞪羚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大幅增长。
企业要求
1、2021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武进国家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从事科技研究,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具体措施
1、聚焦园区“4+2+1”产业体系,在标准上,对标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标准,大力招引有潜力的科技企业、科技项目。
2、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集聚创新资源,精心服务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快成长。
3、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研发业务、软件业务剥离,成立单独的研发型企业、双软企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4、针对融资方面,通过“园区保”、“苏科贷”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的个性化融资方案,加大金融支持激发企业活力、助推企业发展。
5、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方面投入,优先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首台套”认定,重点研发、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等。
6、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租赁房屋年租金50%的奖励,分两年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7、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6万元的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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