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亿元!东莞数字经济发展补贴请查收!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3-11

摘要

近期,东莞市政府发布《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产业新支柱,最高可享受1亿元奖励!

重要解读

一、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

 

  1、遴选不多于30家数字经济龙头企业,连续三年“一企一策”予以全方位扶持,打造成为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争取省级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支持,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金额的20%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鼓励龙头企业申报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每年认定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龙头企业深度挖掘“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每年打造一批5G全连接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2、支持重点企业加大数字化设备采购力度,单个项目按不超过投入金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对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投入、技术攻关等提供融资支持。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引导中小企业争取省上云上平台奖补,市财政对购买重点服务商应用产品的给予补助。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4、全力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每年每家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运营奖励,并根据其服务本地制造业企业情况按营业收入的最高70%给予奖励。对市内获国家工信部门认定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一次性最高800万元奖励,获国家级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按不超过设备、软件和技术投入总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4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加大两化融合投入,按不超过投入金额的20%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

 

  5、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的跨境电商海外仓网络,对经国家和省认定的海外仓给予一定的财政资助。支持制造业企业向研发设计、定制生产、共享制造、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环节延伸拓展,通过“产品+服务”“制造+服务”等模式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企业购买用于工业设计的相关专业设备设施、专业软件等支出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助。

 

二、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

 

  1、大力推进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链强链补链,对入驻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投产年度起,连续三年按当年地方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支持射频芯片、中高频器件等5G核心设备、核心器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研发生产,对符合条件的单款产品按不超过当年销售额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引进培育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等龙头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内重点项目按基建投入、装修及购置设备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获认定的按不超过当年度单台(套)产品销售额的15%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具有重大战略和示范推广意义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2、对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等龙头企业在莞新设区域型总部、职能型总部的,根据规模和贡献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莞新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将在莞分公司转设为子公司的,按年度经济贡献地方留成增量的80%给予奖励。推动本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上规模奖励和500万元营收增量奖励。支持市内企业开展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等国际国内资质认定,对通过认定的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补助。

 

三、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1、加快提高数字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集中攻关,加快突破5G射频滤波器、闪存、图像传感器等关键技术,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引导企业加大数字技术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年度增量超过100万元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大力实施企业研发机构提升计划,对符合条件并评估优秀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加大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50万元高企晋级奖励和100万元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2、鼓励引导产业基金加大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引导龙头企业产业基金和其他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支持东莞数字经济发展,对龙头企业并购引进高成长性数字经济企业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实现上市、挂牌的企业,上市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上市后首发融资最高奖励60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入设备,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5%给予一年期贴息。

 

  如何进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点击下方“在线咨询”,预约专家上门为您一站式解答。

本文所列数据均通过合法手段由公开渠道信息加工整理而来,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如涉及用户或企业隐私、数据错误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 qzd@qizhidao.com  数据来源:各地区政府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