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台套装备目录征集工作已启动!

摘要
重要解读
利好政策
1、经认定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二年内按照所在设区市工信、财政部门每年印发的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2、对成套装备、单机设备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补助金额最高200万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福建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对关键配套基础件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60%、补助金额最高30万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福建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30%、补助金额最高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认定为国内和福建省内首台(套)产品的单位,可将认定结果作为研发人员考核、晋升、提级和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
企业要求
申请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装备生产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
2、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
3、具备装备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申报条件
1、装备产品应为2021年1月以来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可填报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不同目录类型的产品。
2、成套装备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
3、研制生产企业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获得装备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4、装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重点支持数控机床与机器人、轻工机械、环保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新能源相关装备、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领域装备产品申报列入《指导目录》。
如何进行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申报,点击下方“在线咨询”,预约专家上门为您一站式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