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全方位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摘要
重要解读
一、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产体系
(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加快实施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到2025年,累计创建30家“绿色工厂”。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
(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力争超过247万亩。全面推行林长制。
(三)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推进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能源利用效率(PUE值)不高于1.3。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开展会展活动“碳中和”行动。持续开展汽修露天喷涂整治。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力争到2025年,新增绿色旅游饭店2家。
(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落实绿色环保产业链链长制,打造国内具有特色的绿色环保产业集群。支持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培育打造氢能能源链、技术链、产业链。到2025年,绿色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支持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加快发展碳交易服务产业。推行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
(五)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鼓励化工等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加快建设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支持青山区创建新能源应用示范区,支持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创建新能源汽车低碳产业园区,支持江夏区创建绿色建材制造低碳产业园区。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流通体系
(一)打造绿色物流
推进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加快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在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支持开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运输模式,力争到2025年,5A级物流企业增至20家。加快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
(二)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强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铅蓄电池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完善低值物回收利用体系。
(三)建立绿色贸易体系
优化贸易结构,扩大电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技术密集、高附加值的产品贸易。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推进文化用品、中医药、水产品、茶叶、蜂蜜等绿色产品出口。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消费体系
(一)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政府绿色产品采购标准,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鼓励企业减少包装物,严格查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严格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对列入目录管理的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开展检查。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7%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8%。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快递企业循环中转袋(箱)力争实现全覆盖。
四、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一)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推进天然气供气服务向乡镇延伸。积极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地热能、生物质能、江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城市电网。
(二)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
实施污水收集和处理补短板工程,到2025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70%,污水处理率达到95%。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0000吨/天以上,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健全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
(三)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加快绿色智能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构建以航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水运为主体的综合交通体系。强化地方危化品水路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加快完善岸电设施。推进城际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建设,打造沿三环线、四环线加氢走廊。
(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严格保护城市山体风貌,建设城市生态绿地和廊道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到2025年,绿色建筑竣工占比达到80%以上,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建筑能效水平提高10%左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加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支撑
(一)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攻关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国家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加快成果转化应用。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统筹中央、省、市相关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落实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支持企业申报发行绿色债券,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推进绿色信贷、绿色结算等金融产品和方式创新。积极创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快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四)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
健全“武汉生态”标准体系,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制定相关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标准,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五)构建绿色交易市场体系
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建设。推动年能耗量5千至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纳入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范围。探索建立用能权、用水权交易制度。
如何进行绿色工厂的申报,点击下方“在线咨询”,预约专家上门为您一站式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