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省会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

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2-04-22

摘要

近日,湖南省印发《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到2026年,长沙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万亿元左右,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位居前列,对长株潭一体化和全省各市州协同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重要解读

      根据《若干意见》显示,长沙将继续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突出内涵式发展,优化提升中心城区,打造一批金融科创、总部经济、文化消费等高品质国际化中央商务区。支持浏阳、宁乡建设省会城市副中心,在全国百强县排名中争先进位。高标准建设金阳新城、金洲新城、金霞新城,加快南部融城,推动与主城区一体两翼、南北联动发展,构建“一轴一带四走廊,一核两副十组团”的空间格局。完善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综合能级,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到2026年,长沙市常住人口突破1200万人,经济首位度超过30%。

 

      在产业发展方面,将打造“三个高地”引领区。支持长沙市联合相关市州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到2026年,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2%,形成工程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智能汽车、生物医药等8个制造业千亿产业集群。支持长沙市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到2026年,长沙市的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支持长沙市把共建“一带一路”作为对外开放合作的总牵引、大机遇,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制度型开放,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枢纽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支点。到2026年,长沙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80%,市场主体突破220万户,进出口总额突破5000亿元。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在制造业发展方向重点建设五大工程,分别是:

 

(一)制造强市工程

 

      全面推动工程机械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创建世界级品牌。加快优势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建设国家重要信创产业基地、全国最大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基地和全球北斗产业示范应用基地。加快引进培育一批中高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品牌,汽车年产量稳定在100万辆左右。培育发展生物医药、先进储能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前沿材料、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深海深空深地等未来产业。加快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一批“四上”、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加快发展工业设计、系统集成、实验验证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到2026年,长沙市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1.4万亿元,培育20家在“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百亿企业。

 

(二)创新引领工程

 

      支持长沙市依托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院所,加快建立具有全新机制的先进技术研究院和创新研究院,争取国家在长沙市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建设国家医学中心。高标准建设岳麓山实验室,打造种业创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长沙市在战略性稀有金属矿产、先进运载装备与材料等领域建设重大创新载体,加快建设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谋划建设湘江实验室、芙蓉实验室,夯实产业发展技术底座。大力引进培育高端创新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加快打造聚集全球海归英才的长沙智慧西岸。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设立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争取将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纳入国家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范围,提升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到2026年,长沙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达4000家以上

 

(三)数字赋能工程

 

      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成5G基站7万座以上,建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换代、成网运行、全面覆盖。推进数字产业化,培育“大智移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世界计算长沙智谷和中部大数据交易所,推进建设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创新应用、区块链等领域国家创新发展示范区,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加快产业数字化,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智能车间,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到2026年,长沙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

 

(四)开放融通工程

 

      构建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依托中非经贸博览会和中非经贸合作促进创新示范园,打造对非经贸合作总部经济中心。推进长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和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湖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长沙地方特色应用平台,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聚焦产业集群和新兴优势产业链招大引强,大力引进“三类500强”总部、第二总部或区域总部,争取央企在长沙市布局。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公转铁运输和第三方物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积极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及中欧班列(长沙)集结中心。加快创建国家综合物流枢纽,推进长沙与岳阳、怀化、衡阳等省内物流枢纽城市的协同发展。到2026年,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每年至少新开通1条国际货运航线,基本实现亚洲市场全覆盖及与重要节点的联通,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

 

(五)绿色低碳工程

 

      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绿心中央公园,有序推进主题片区、邻园片区和特色小镇建设,加快长沙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花卉园艺博览园等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打造具有世界级影响的城市群绿心、具有湖湘特色的长株潭中央客厅、人民向往的高品质生态共享空间。开展国家国土绿化试点、城市及园区碳达峰试点、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系统监测网络,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26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优于省级考核标准,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75%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或优于国家、省级考核目标。

 

      在政策支持方面,此次政府发布的《若干意见》也会给足了支持力度,分别从赋权、平台、金融、人才、用地、财税六个方面给予支持,分别是:

 

(一)赋权政策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长沙市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省级审批权限应放尽放,分类分批次授权。

 

      2、研究制定湘江新区相关地方立法事项,依法赋予湘江新区市级和省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按规定赋予湘江新区管委会对内设机构处级及以下人事任免权。

 

      3、支持长沙符合条件的园区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及处罚权改革。在符合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前提下,将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批权限下放至长沙市。

 

      4、争取国家支持将省部级业务系统政务数据全量实时下放到长沙市,推动实现长沙市事项全部在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业务办理。建立健全长株潭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交换协调机制,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二)平台政策

 

      1、在长沙市建立面向海内外的高价值专利转化中心,促进先进科技创新成果在长沙市转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

 

      2、在长沙市建立面向中西部的科创项目路演中心,为科创企业提供创业辅导、资源对接、融资等专业服务,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

 

      3、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研发共享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样品制造、中试生产等全链条、开放式共享服务,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

 

(三)金融政策

 

      1、支持长沙市率先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试点并逐步覆盖长株潭地区,整合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建立省级风险补偿机制。

 

      2、支持长沙市建立制造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对制造企业应收账款和供应链存货、仓单、订单等动产开展抵(质)押融资业务并逐步覆盖全省。

 

      3、支持长沙市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绿色权益抵(质)押贷款业务。

 

      4、支持建设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开展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推动长沙农村商业银行上市融资。

 

      5、开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改革试点,优化整合现有平台和产业创新资金,设立种子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引导基金。建立长沙上市企业服务平台,对接科创板和创业板,分阶段多渠道推进企业上市。

 

(四)人才政策

 

      1、建立高端乡情人才数据库,搭建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平台,提供精准对接和全流程服务。支持区域之间、体制内外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对编制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独立薪酬制度。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对长沙引进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对海外归国人才提供“一站式”人才行政审批服务。

 

      2、开展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对完成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探索赋予一定比例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3、放宽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沙就业人员可即时申报落户,享受在长沙购房资格。推动高层次人才在长株潭三市自由落户。

 

(五)用地政策

 

      1、支持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开展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多种模式供地,依法有序推进调区扩区。

 

      2、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对长沙新增城镇建设规模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倾斜。统筹安排长沙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支持长沙市在全省范围内通过交易平台购买等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缺口指标。推进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与长沙市交易。建立长株潭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筹管理机制,制定长株潭存量土地一体化盘活方案。

 

(六)财税政策

 

      1、在防范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省级每年分配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对长沙市给予倾斜。

 

      2、省财政每年支持湘江新区5亿元专项政策延长至2026年。根据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新增税收情况对园区予以奖励,以及省财政每年支持园区1亿元专项政策延长至2026年。对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内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施行每年支持500万元的专项政策,连续实施三年。

 

      3、探索建立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一体化重大创新平台、协调重大产业项目合理布局建设。研究对绿心地区控制建设区和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收取生态效益补偿费,完善绿心生态补偿和生态价值提升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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