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万!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细则来啦!

摘要
重要解读
高价值专利培育对于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市场运行机制不可或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重在建设专利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创新成果拍卖、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近年来,重庆市高度重视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不仅将发明专利密度纳入区县考核指标体系,还将发明专利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产出的重要指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围绕创新主体,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等工作,提升企业专利战略运用能力,以企业为主体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探索构建专利创造新模式、新机制,积极开展产学研服紧密协作创新,围绕专利确权、专利运用、专利保护等全过程,形成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着力培育一批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坚持把高价值专利培育作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以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为抓手,带动高价值产品、高价值产业、高价值市场。
为更好支撑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行动方案》提出,重庆市力争到2024年实现“一个倍增”“两个提升”“三个突破”。“一个倍增”即力争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预计全市总量达到32000件。“两个提升”为每亿元研发投入高价值发明专利产出大幅提升,达到16件以上,每亿元GDP高价值发明专利密度持续提升,达到1件以上。“三个突破”是指重庆市每家上市重点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分别突破5件、3件、2件,在渝高等学校、研发机构、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突破8000件、4000件、20000件,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突破130亿元。近日,重庆市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组织实施的以培育高价值专利、强化“产学研服”协同创新、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引领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的项目,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大力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
政策好处
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采取“事前补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支持项目数量根据当年度预算安排确定。
重点支持
重庆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四五”时期重庆制造业主要发展方向的产业领域,优先支持产业前瞻性技术、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正在实施中的国家或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支持对象
项目的申报单位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优先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研发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已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2、在研发费用上有稳定的投入,且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
3、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较好的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和经验。
4、无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项目任务与绩效目标
(一)主要任务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建立创新前端充分对接、过程紧密结合、后续强化价值实现的产学研服密切合作机制。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协商决策制度。
2、推进“知研合一”。运用专利数据和产业、市场、政策等信息资源开展专利导航,对在研项目的技术研发情况及其技术竞争环境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技术方案优化及风险规避的建议,支撑技术研发取得突破。为研发人员提供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工具或渠道,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和运用培训。
3、开展高质量专利布局。以有效保护创新成果为目的,形成与研发路径、发展战略相匹配的前瞻性专利布局策略,建立专利申请前置评审和专利质量管控制度,高质量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合理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提高专利授权率和权利稳定性。对存量专利技术进行动态管理。
4、加强专利转化运用。积极通过自行实施、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证券化、标准化等方式,充分实现专利价值。加强与重庆市内外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的对接。积极申报专利奖项,积极参与标准的制修订。
5、强化专利保护。积极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建立专利风险研判和防控机制。积极应对专利纠纷,提升专利维权能力。
6、发挥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示范效应。及时总结形成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开展培育成果推介,在项目单位内部实现高价值专利培育全面覆盖的创新体系,同时引领产业上下游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积极配合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培育工作宣传。
7、鼓励开展其他与高价值专利培育相关的创新性工作。
(二)绩效目标
项目在实施期内应实现如下绩效目标,并建成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单位:
1、新技术或新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产业前瞻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得到有效突破。
2、在培育相关技术领域的核心专利布局基本形成,实现2-3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持续增长,PCT专利申请有所突破。
3、专利转化运用的方式实现创新,效率大幅提升,通过自主实施、许可、转让、交易、质押融资、投融资等方式促进转化运用,实现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利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4、通过标准制修订、产业联盟、专利池等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成效明显。项目具体绩效目标由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在当年度申报通知中确定。
注意事项
1、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专利检索及数据库建设、专利导航、专利布局、转化运营、宣传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
2、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财政局等部门的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落实自筹资金等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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