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启动申报!

摘要
重要解读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是省级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科技需求,按照“技术引领、公益优先、培养人才、服务创新”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的科学研究。软科学项目主要围绕山东省省委、山东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事关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前瞻性对策分析和实证研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科技治理现代化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撑。
利好政策
项目补助资金通过无偿资助、验收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
项目类别
2022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3类。
(一)重大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宏观研究、战略规划等全局性和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
(二)重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某一行业、领域或区域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开展研究。
(三)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当年项目指南自主开展研究。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根据需要,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可由省外注册的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学术水平较高,在项目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果;或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应用领域具有10年(含)以上省级决策部门工作经历等。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受学历、职称、资历等限制。
(四)申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1项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山东省软科学项目。2017年(含)至今未通过山东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22年山东省软科学项目。
(五)申报项目应尽量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不得低于指南提出的考核指标要求。
(六)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6号)要求,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山东省软科学项目。
(八)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注意事项
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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