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4000万!“张江专项发展资金”等你来拿

摘要
重要解读
▶ 申报范围
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张江高新区范围的漕河泾园、金桥园、静安园、青浦园、嘉定园、杨浦园、长宁园、徐汇园、虹口园、闵行园、松江园、普陀园、陆家嘴园、奉贤园、金山园、崇明园、宝山园、世博园、黄浦园、自贸保税园。
▶ 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注册地在申报范围(以下简称“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或机构,企业需填写火炬统计企业报表;在项目正式申报后,保持注册地稳定。
▶ 申报要求
1、各类申报须符合《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2年重点项目指南》的要求。
2、项目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3、申报材料需齐全、完整,且清晰可辨认。证明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扫描件,如需使用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后,在信息化系统内上传(第一批申报项目的主体,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加盖公章的,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系统内填报情况应当与提交的证明文件保持一致。
4、申报主体需对所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有效等情况予以承诺。
5、如申报主体在项目资金拨付前迁出张江示范区,项目不再支持、资金不再拨付。
★ 重点来啦
这些单位优先享受项目支持:
1、疫情期间主动为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市场主体。
2、对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企业。
3、园区运营主体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成效显著;为企业创建“无疫工厂”、“无疫园区”发挥积极作用;运用数字化手段在惠企服务中发挥突出作用。
▶ 申报时间及流程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企业申报之后由分园管理机构分批次实施2022年重点项目区级初审。
第一批是评审6月10日16:30前提交的项目,初审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7日。
第二批评审7月31日16:30前提交的项目,初审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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