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

摘要
重要解读
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工信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中,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列为九大工程之首。
培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也面临标准不统一、服务不精准、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比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但创新型中小企业因为缺少评价标准,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工信部在前期开展培育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那什么是优质中小企业呢?
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有哪些呢?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D、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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