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再加码!企业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加计扣除!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 2022-06-11

摘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从2022年起,企业可以在每年10月申报期申报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把2021年10月提前享受当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举措转化为制度性规定,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支持科技创新。

重要解读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专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效果明显。企业研发投入越多,减税就越多,对鼓励企业持续加强研发具有“四两拨千斤”作用。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疫情影响,国家先后将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为科技创新注入新动能。

 

      之前,企业需要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市场主体投入研发,2021年10月,国家首次允许企业10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提前对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相当于让企业提前至少3个月享受了全年四分之三的优惠。在此基础上,税务总局公告进一步将此项政策长期化、制度化。

 

      公告明确,与2021年规定相比,2022年及以后年度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享受时点和办理方式没有变化。企业在10月征期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未选择享受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为提升政策享受便利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三、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按照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以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如何进行科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点击下方“在线咨询”,预约专家上门为您一站式解答。

本文所列数据均通过合法手段由公开渠道信息加工整理而来,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如涉及用户或企业隐私、数据错误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 qzd@qizhidao.com  数据来源:各地区政府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