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高明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中

来源: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6-21

摘要

近日,佛山市高明区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22年高明区质量奖的申报,获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获提名奖的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重要解读

       高明区政府质量奖是高明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引导企业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和卓越质量管理能力,实现提质增效。高明区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届,自2018年首届起,已有4家企业获质量奖、5家企业获提名奖,2022年为第三届评选。

 

       高明区政府质量奖下设区政府质量奖和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将评出不超过2家区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不超过3家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企业)。获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获提名奖的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

 

       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 申报要求

 

       1、在高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产业、节能、环保、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3、在质量、创新、品牌和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制造业2021年销售额(或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或2021年在高明区纳税额超1千万元;服务业2021年销售额(或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相关数据由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具有公信力的证明。

 

       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设立卓越绩效管理机构,有效运行卓越绩效模式1年以上并提供上一年度自评报告。

 

       5、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

 

       6、近3年在国家、省、市或区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严重不合格,没有消费者较大投诉等记录。

 

       7、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8、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未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等事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9、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在我区内的控股企业至少有1家企业符合(二)至(八)基本条件。

 

       10、不受理已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和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申报;已获区政府质量奖(不含“提名奖”)的企业,自获奖年度起三年内不可再次申报;已获得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以下简称“提名奖”)的企业可以再次申报,如再获“提名奖”,仅授予证书和称号,不再安排奖励经费。

 

       11、届时将评选出区政府质量奖(不超过2家)和提名奖(不超过3家)企业,若申报企业未达获奖条件,名额可空缺。

 

✡ 申报材料

 

       材料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质信息,主要产品质量水平,近三年主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国家、省级、市级),近三年主要产品出口质量情况(出口企业填写),主要经济效益、安全、环境指标,主要市场指标,近三年获奖情况。

 

       ☆ 获奖情况主要是市级以上主要荣誉情况,如科技奖、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专利奖等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 申报时间

 

       企业需在2022年7月15日前提交书面意向申请,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企业,需在2022年8月1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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