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4000万!郑州大力发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
摘要
重要解读
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是郑州市确定的战略支撑产业之一,郑州市将进一步对引领汽车产业发展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进行重点支持。郑州市发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能超过100万辆,动力及燃料电池产能达到15万套,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产能达到10万套,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培育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企业20家以上、50亿元以上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企业2—3家,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基本构建,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业比重明显上升,力争达到30%。
郑州市大力发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主要从推进整车制造高端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配套能力、提升汽车配套服务能力三个大的方面入手,明确了创新引领、平台建设、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多场景示范运营、优先支持土地供应等11个方面、17条具体政策。
【重点任务】
(一)推进整车制造高端化发展
在电动乘用汽车方面,推动整车企业优化新能源汽车开发流程,突破整车设计、新能源动力总成等关键技术,推出若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车型。针对电动商用汽车,加大新能源客车的研发力度,积极引进优质电动卡车项目,鼓励车企瞄准市场需求,开发生产新能源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对于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氢燃料电池乘用车新车型研发,鼓励导入氢燃料电池车型。对于智能网联汽车,加快智能网联汽车车型研发和导入,集成应用智能交互、自动巡航、换道避障、车路协同等功能,开发HA、FA级别新车型。
(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配套能力
在动力电池方面,积极引进电动商用车、乘用车使用的主流动力电池企业及其核心技术配套企业,突破固体电解质、多元轻金属正极等电池关键材料。重点发展全固态锂电池、锂硫电池等新型电池,重点发展动力电池CTP、CTC等成组技术以及智能化电池管理系统技术,完善动力电池“绿色设计”标准。
在氢燃料电池方面,全面引进燃料电堆及关键技术项目,加快推动燃料电池整车匹配与集成、系统集成与控制、快速加氢等关键技术攻关,完善制氢、运氢、储氢、加氢等各环节燃料电池产业布局,提升燃料电池研发、检测、验证配套能力。
在电机电控方面,引进培育一批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配套企业,重点推进永磁电机及其控制器的研发及产业化,开发整车控制、混合动力多能源管理等系统。
在智能化与网联化系统方面,加快车载视觉系统、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多域控制器、惯性导航等感知器件的联合开发和成果转化,高精度地图等解决方案供应商引进培育,在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智能通信、智能网联安全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
(三)加快提升汽车配套服务能力
对于充换电及加氢设施,加大财政奖补、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等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配套电网和充电桩的运营管理,支持充电设施运营商创新运营模式,推进充电设施在居民区、公共场所、公路沿线等布局,全面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检测及回收体系,搭建汽车检测平台,加快郑州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建设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基地,积极参与国家标准修订,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扶持政策】
(一)加快实施创新引领
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集成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对已完成产业化的重点研发项目给予补贴,单一项目补贴上限最高300万元。对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的,财政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对生产企业新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单一新车型,每款车型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一企业补贴最高300万元。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品上市一年内销量超过1000台,按照销售收入的5%给予研发补贴,每车补贴最高1万元,单一企业补贴最高3000万元。
新品获得国家工信部公告之日一年内,乘用车单一新品市场销售2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按照销售收入的1%给予奖励,单一企业上限最高3000万元,市场销售达到10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的,另外给予1000万元奖励;商用车同一能源类型市场销量超过2000台或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按照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单一企业上限最高2000万元,市场销售达到1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以上的,另外给予1000万元奖励。已获得上述奖励的,上市第二年按照相对第一年销售收入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乘用车企业上限最高2000万元,商用车企业上限最高1000万元。
(二)鼓励提高产能利用率
鼓励企业通过研发新品、引进投产畅销新车型、代工生产等方式,提高企业产能利用率。整车生产企业年度实际产量达到核准或备案产能的8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三)促进产业链提升
对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项目完成投产后,按照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完成投产后,按照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元。
对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后年度销售收入每增长5000万元,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整车和改装车企业采购非关联生产企业零部件累计达3000万元以上的,以上年为基数,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由市财政补贴10万元,最高500万元。
(四)支持服务平台建设
对企业新建或升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监测平台、车联网信息安全项目,给予设备和软件投资额2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系统建设,对单个企业的补助金额最高2000万元。对在郑州市注册并使用郑州市智能网联封闭测试区开展测试的企业,单一企业最高500万元。
(五)支持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和多场景示范应用运营
加快车联网建设,推进现有道路基础设施的适应性改造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鼓励探索建立新商业模式,对示范运营车辆、试点运营车辆前期进行运营补贴,支持运营车辆主管单位按运营里程制定具体补贴政策。
(六)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针对投资超过1000万以上梯次利用技术创新项目、示范应用项目、再生利用项目,给予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20%补助,单一企业最高500万元。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银行提前垫付新能源汽车企业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对申请取得专项融资的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按融资利息(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企业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4000万元。
(八)支持企业扩大宣传
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级展销会、博览会,按照场地租赁费、布展费的7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对于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工业企业,按照广告费的5%给予补贴,每户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200万元。
(九)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积极探索纯电动特种商用车郑州示范模式,加快推进渣土车、水泥罐车、物流车等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十)强化人才支撑力度
依托“郑州人才计划”,引进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高精尖缺”人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培育汽车高级技能人才。
(十一)优先支持土地供应
对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重点项目在用地指标方面,区县(市)优先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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