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新政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

摘要
重要解读
近日,苏州市发布《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产值突破3500亿元,新引进10个以上顶尖人才(团队)或重大创新团队,年均新申报上市药品15个以上、新申报上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00个以上,旨在以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为支撑,不断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向创新集群发展,把产业做强做实,努力将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为苏州的城市地标产业。
主要目标
到2023年,力争产业规模突破3300亿元,产值突破2700亿元,新引进5个以上顶尖人才(团队)或重大创新团队,年均新申报上市药品5个以上、新申报上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00个以上。培育一批规模型创新企业和企业集团,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打造一批高能级创新组织,构建一张高效能创新网络,成为产业链最完整、国内获批产品最多、研发合作模式最新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
到2025年,力争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产值突破3500亿元,新引进10个以上顶尖人才(团队)或重大创新团队,年均新申报上市药品15个以上、新申报上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00个以上,新品新械上市前形成较为完善的专利布局和知识产权系统保护。初步形成显著规模集聚效应和市场影响力,拥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品牌,掌握国内领先的产业核心技术,形成区域专业化分工和协同发展网络,融入并主导国内价值链和供应链分工,成为最具品牌特色和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创新集群。
八大重点领域
(一)创新医药:包括生物药、化学药、现代中药等。
(二)高端医疗器械:包括诊断检验仪器、植介入器械、治疗仪器、监护与生命支持装备等。
(三)CX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重点推进CRO\CDMO\CMO发展。
(四)BT(生物技术)+IT(信息技术):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生物医药产业各阶段的深度应用。
(五)产业链配套:重点推进高端生物原料、培养基、病毒载体、高端制剂等基础材料,医用核心零部件、医用及包装类材料耗材,以及检验检测、试验仪器、生产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六)商贸供应链:重点发展医药全产业链电商营销服务平台、特药药房、智慧药房,医药供应链重点发展自动化专用仓储运输设备、供应链信息平台、医药冷链物流等。
(七)医疗健康服务:重点发展生物康养、远程专业护理、虚拟护理、虚拟诊断、非住院护理等,以及特医保健食品、医美、健康体检咨询、商业健康保险等。
(八)其他专业服务:重点发展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专业法律、检测检验、咨询培训、国际交流、专业品牌会展赛运营等服务。
主要任务
(一)数字技术融合工程
加快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建设,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赋能生物医药产业全生命周期,重点支持BT+IT项目、平台、产品及服务。加强研发早期数字化支撑,重点围绕AI辅助药物研发,通过AI算力提升加速新药发现及研制。强化研发中后期数字化服务,重点加大医用软件和医学数字平台支撑力度,支持建设临床试验数据资源对接平台,加快临床数据分析、试验和产业化。加速研发生产智改方案的推广,重点推进制药、医疗器械垂直行业解决方案,优先加快CXO领域智改数转。支持医药智造领域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加快数字化供应链建设,鼓励和支持现有供应链服务机构企业,加快布局和优化上下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针对不同细分领域、不同发展阶段需求提供精准专业服务,整合行业设备、材料、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信息。鼓励和支持医药商贸企业和代理商,建立服务于药品器械生产、流通、销售的全链条数据管理系统平台,重点加快医疗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
(二)大中小融通发展工程
加强头部企业招引,重点招引世界500强、全球行业100强、国内50强、细分领域5强企业、行业头部基金和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鼓励境内外龙头企业在苏州市设立总部或研发中心,对具有技术突破性、全局带动性和重大引领性作用的项目“一事一议”重点支持。加快链主企业培育,持续开展生物医药产业潜力地标企业遴选,每年15~20家,在本地临床、产品审批、金融对接、市场拓展等方面给予重点服务,加快成长为链主企业和集团。鼓励企业品牌打造和行业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境内外并购,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将优质项目、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物流中心等功能性总部在苏州布局。加速创新企业后备库搭建,建立健全亿元以上企业库、重点科技创新企业库及初创企业库,按企业发展生命周期,分类扶持培育,加大支持力度,争取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推动更多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助推创新产品市场拓展,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国家谈判药品配备使用的主体责任,谈判药按需纳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推动创新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及创新医疗器械进入医保目录。
(三)生物人才集聚工程
大力引进产业高端人才,大力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给予量身定制、上不封顶的特殊支持,加快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加快集聚产业支撑人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与企业建设产教融合、高技能人才两类公共实训基地,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与高校院所联合培养博士后。完善专业人才支撑体系,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建立产业高端人才智库。加大人才激励保障力度,围绕高端人才奖励、薪酬补贴、人才安居保障、子女入学服务、海外人才便利、职称评审渠道、人才培育平台等方面,研究制定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专项扶持政策;对于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创办企业,可优先享受初创场租补贴、研发阶段补贴、产业化阶段补贴、商业化阶段补贴、企业培育补贴、企业成长支持等激励措施,对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引进认定的高端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优先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四)产学研知识产权协同工程
支持产学研联合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牵头,与创新企业、高校、医疗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院企、校企联合实施成果转化项目。加快江苏省生物医药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和江苏省医疗器械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建设,鼓励院企开展共同申报、联合攻关,支持医疗机构推广使用本地创新产品。聚焦生物医药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引导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重大创新载体等协同创新,形成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合力。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和医疗器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探索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意识强、技术创新程度高、引领产业发展的生物医药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平台,扩大金融服务供给,探索知识产权混合质押、证券化等试点,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
(五)核心技术突破工程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前沿生物技术等领域,针对制约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瓶颈,探索采用“揭榜挂帅制”重点攻坚,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高端医疗器械和前沿生物技术等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创新药和器械研发及产业化,对在国内开展并在苏州市转化的一类创新药、二类改良型新药,按临床试验Ⅰ、Ⅱ、Ⅲ期不同阶段给予支持;对获批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证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给予支持;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且在苏州转化的产品给予支持;对在全国前三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支持,加大对创新成果本土产业化支持力度。支持国产替代应用,加大对医疗器械、医疗装备、制药装备、核心零部件的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积极争取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对经市级以上认定的产品给予奖励上浮支持。对医用软件、BTIT等数字技术,积极争取省级软件首版次认定并给予支持。对医用材料、制药关键原辅料,积极争取纳入省级以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目录。上述“三首”产品优先纳入苏州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创新名优产品目录,对采购企事业单位给予支持。
(六)临床保障提升工程
推进临床试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向研究型医院发展。完善临床鼓励考评机制,加强临床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支持本地医疗专家争取国家级项目、争创国家级荣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可将承接企业委托的研发、测试及临床试验的服务收入作为医院的技术服务收入或科研合同项目收入,按照科研项目经费或科研成果转化金额计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加强临床资源跨区域合作。拓展临床应用场景,支持医疗机构建设临床信息系统及应用临床数字化检测系统(设备),对医疗机构多系统信息进行整合,提供统一的医疗数据访问服务,推动临床数据向企业有序开放。支持有条件医疗机构建设研究型医院,与企业联合建立技术转化平台。
(七)审批服务提效工程
加强与国家级、省级相关部门对接,重点支持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合作企业,优化入境高风险特殊物品和生物材料查验流程。优化土地资源审批政策,引导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纳入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线内合理布局,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医药产业集聚。对属于地方重点发展的生物医药类重大项目和重要载体,探索实行“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供应,推行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实施差别化的地价政策。对新上工业用地或存量工业用地改造用于生物医药产业的,所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生产性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的上限由15%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研发、检测、中试等生产性服务设施。优先支持重点项目落地,针对“一事一议”重点项目、产业链急需的平台、重点实验室等,建立市、县区两级集群工作专班服务机制,按项目落地开工需求,围绕土地规划、环评审批、应急管理、项目审批、政策支持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事前咨询指导服务。加大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力度,在符合产业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通过企业自主更新、收回重新供应、国资平台回购改造等方式扩容增效,优先保障经市级认定的苏州市医药产业园区用地需求,优先支持重点项目落地。
(八)创新金融提升工程
加大资本支持力度,通过苏州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基金,带动各类基金联动发展,通过苏州天使母基金引导带动相关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子基金设立。支持有条件的板块产业基金设立生物医药子基金,常态化摸排符合上市条件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系统重点培育,对符合条件的上市(挂牌)企业给予支持。增强金融信贷和保险力度,鼓励各在苏金融机构开发投贷联动、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在苏保险机构采用“保险+服务”模式,提供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定制化综合保险产品,开辟医药行业的特殊险种快速理赔绿色通道,支持相关保险机构研究设计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商保产品。借鉴探索VIC模式,探索VC+IP+CRO(风险投资+知识产权+合同制研发服务机构)模式,鼓励支持本地龙头、上市企业以投资、收购方式拉动中小创新企业,形成大企业专注生产和市场、中小企业专注创新的企业间分工。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九)创新平台推进工程
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医学中心(中医心血管)建设,加快现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及冷泉港实验室建设,推进姑苏实验室向生命健康材料领域拓展布局。争取临港实验室在苏州建设基地,争取建设高端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中心,争创“本草传承与创新”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生物大分子药物产业创新中心。构建公共技术平台体系,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构建包含实验室、设备、服务等多层次支撑和全链条公共技术平台共享体系。加快CXO等研发制造服务平台聚集,培育发展生物技术外包服务和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外包服务机构(CRO/CDMO/CMO),重点支持新药筛选、新药安评等环节临床CRO平台。引育专业服务及商业化平台,支持医药跨境电商、进口及生物制品研发、物流仓储、检验检测、金融服务、专业品牌会展赛运营、供应链中介服务等专业平台和机构发展,加快引进并支持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咨询培训、国际交流等专业机构或平台。
(十)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优化产业市域布局特色化发展,鼓励各县区根据自身产业基础,围绕优势领域开展重点招商,市级政策对符合条件企业及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工业园区聚焦新药研发、高端医疗器械、生物技术及新型疗法,高新区聚焦高端医疗器械及生物药,吴中区聚焦检测服务和中医药,昆山市聚焦小核酸技术和医疗装备,太仓市聚焦医药研发综合服务、IVD和精准医疗,常熟市聚焦CDMO、新型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和植介入器械,张家港市聚焦骨科医疗器械检测、高附加值原料及制剂,相城区聚焦智慧医疗和大健康服务,吴江区聚焦靶向药物和产业链配套、姑苏区聚焦临床服务、商贸和医疗服务等,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市县区联动形成协同效应,发挥“1+N”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早期产品开发环节向工业园区集中,合作研发、临床试验、规模化生产、商贸流通等环节向其他产业区域布局。重点保障产业园区用地需求,将医药产业园和重点企业生产、研发用地纳入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线范围。全力打造“桑田科学岛”,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大力引进国内外创新型项目与龙头企业,集聚一批全球顶尖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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