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再等两年!河南省长质量奖申报来袭!

摘要
重要解读
河南省长质量奖由省政府设立,奖励为建设质量强省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个人。省长质量奖分为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评选周期为2年,两类奖项的获奖组织和个人每届均不超过8个。
奖励政策
1、省政府向获得省长质量奖的组织颁发证书、奖杯,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2、曾获得省长质量奖的组织再次获得同类奖项的,只颁发证书、奖杯。
评选范围
参评组织包括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农业、制造业、工程建设业、服务业等产业中的优势企业或组织。
申报条件
组织申报条件:
1、依法在河南省行政区域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运行5年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放宽至3年以上。
2、质量水平领先。实施质量发展战略,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积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连续3年自评良好。总结提炼出特色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
3、质量创新能力强。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4、品牌优势突出。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质量满意度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5、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突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近3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省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
4、国家级、省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国外索赔、退货、通报调查,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亏损。
6、出现严重失信行为且依法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评选标准
省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和《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申报材料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2020—2021年度):
1、自我声明。
2、组织概述,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附录B要求,突出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等内容。
3、组织基本情况,包含基本情况表,其中要求填写已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主要产品(服务)质量水平;近三年产品(服务)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组织绩效;主要市场、安全、环保和节能指标;近三年单位获奖情况,指近3年来获得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单位运营、质量管理、科技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等方面的奖励。
4、自评报告。
5、组织的特色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总结。
申报时间
申报组织需及时填写申报表,提交至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当地政府同意后,申报组织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初审推荐报告及所在地政府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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