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50万!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奖励来啦!

摘要
重要解读
近日,成都市启动知识产权保护资助(奖励)项目的申报,项目类别包括企业购买专利(商标)执行保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维权险种资助项目、协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资助项目、知识产权违法举报奖励项目等五个方面项目的申报,项目最高奖补金额达2000万元,一起来看看具体申报内容吧!
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人(举报奖励项目除外),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的单位不予资助。
(二)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项目合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须符合对应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供的申报材料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专项要求
(一)企业购买专利(商标)执行保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维权险种资助项目
1、政策支持: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60%给予投保人资助,单个企业当年资助总额最高20万元。
2、申报条件:
(1)企业购买保险到期时间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近三年来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
(3)企业在申报该项目之前未在其他各级政府部门获得财政资金保险补贴。
(4)实行一年一报或趸交数年及分期付款方式的保险。
3、申报材料:
(1)企业购买专利(商标)执行保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险种资助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项目申报表。
(5)正式保单复印件。
(6)购买保险缴费凭证或转账凭证、保费发票、保险清单。
4、其他事项:
(1)对趸交数年及分期付款方式的保险按照实缴保费总额只资助一次。
(2)申报项目涉及的专利(商标)存在专利权(商标权)转让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商标权)转让公告的时间为准。
(二)协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
1、政策支持:每协助调解一件知识产权纠纷资助1500元,一个单位资助金额最高30万元。
2、申报条件:
(1)纠纷调解在2021年10月2日至2022年7月20日期间。
(2)纠纷调解机构为2022年入选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维权援助机构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
(3)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近三年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因为违规代理受到行政处罚。
(4)协助企事业单位、个人之间调解专利或者商标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并达成调解协议。
3、申报材料:
(1)《协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项目申报表。
(5)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确认书。
(6)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材料。
✡ 注意:一件知识产权纠纷协助调解机构不得超过3家。
(三)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
1、政策支持:每件项目代理费资助30%,每件侵权纠纷最高资助15万元,同一单位当年资助总额最高30万元。
2、申报条件:
(1)经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胜诉或者经行政机关处理并已生效的时间在2021年10月2日至2022年7月20日期间。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申报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近三年来未受到行政处罚。
(4)申报单位维权,解决专利、商标侵权纠纷。
3、申报材料:
(1)《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项目申报表。
(5)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行政机关处理决定书。
(6)委托代理合同。
(7)受托单位(或个人)相关资质材料。
(8)代理人身份材料。
(9)代理费用转账凭证。
(四)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资助项目
1、政策支持:
给予机构一次性资助50万元,一个年度一个机构只能获得本项目一次资助。
2、申报条件:
(1)2022年入选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维权援助机构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近三年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省知识产权局因为违规代理受到行政处罚。
(3)协助企事业单位主动维权解决专利、商标侵权纠纷获得法院、行政机关支持,并已发生法律效力。
(4)该案例在2021年10月2日至2022年7月20日期间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国家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3、申报材料:
(1)《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资助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等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项目申报表。
(5)法院判决书或者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复印件。
(6)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国家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相关佐证材料。
(五)知识产权违法举报奖励项目
1、政策支持:
(1)按照罚没金额、奖励等级综合计算奖励金额,单宗案件最高奖励金额10万元,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属于A类奖励等级的,按罚没金额的10%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给予奖励。
2)属于B类奖励等级的,按罚没金额的8%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给予奖励。
3)属于C类奖励等级的,按罚没金额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给予奖励。
(2)举报人举报有效犯罪线索,行政机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宗案件一次性奖励金额按照奖励等级依次奖励A类10万元、B类6万元、C类3万元。
✡ 根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查证的确凿程度和配合情况,分为三类奖励等级:
A类: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所举报的内容与实际查处的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且能够主动参与配合线索核查工作的。
B类: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所举报的内容与实际查处的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但未主动参与配合线索核查工作的。或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事实、线索,所举报的内容与实际查处的违法事实部分相符,且能够主动参与配合线索核查工作的。
C类: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事实、线索,所举报的内容与实际查处的违法事实部分相符,但未主动参与配合线索核查工作的。
2、举报下列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的,属于奖励范围: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违法行为。
(2)利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3)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擅自使用、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违法行为。
(5)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并被追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监管的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重大违法行为。
3、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的违法事实或违法犯罪线索。
(2)举报的内容事先未被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现或掌握。
(3)举报的内容须经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并结案、或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4、下列情形不属于奖励范围:
(1)与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工作相关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举报。
(2)侵犯知识产权的被侵权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举报。
(3)属于申诉案件的举报。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已作奖励情形。
5、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违法举报奖励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请审核表。
(3)本人相关身份材料。
(4)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
(5)受托人相关身份材料。
(6)处罚决定书或判决书,必要时需附相关文字说明。
申报时间
申请人需在2022年8月5日前通过“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网厅”系统完成申报材料的在线提交,待系统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项目申报书和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年8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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