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资助3000万!深圳市支持氢能产业创新发展

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7-21

摘要

近日,深圳市编制了《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不少于15家,对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最高资助3000万。

重要解读

       氢能是指一种来源广泛、清洁无碳、灵活高效、应用场景丰富的二次能源,是推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发展的理想互联媒介,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2021年6月,深圳市发布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将氢能产业纳入绿色低碳战略新兴重点领域,并提出积极构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

 

       在2021年12月,深圳市出台《深圳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氢能是新形势下深圳市实现碳达峰目标和做大做强绿色产业的重要突破口。提出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

 

       近日,深圳市编制《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助力深圳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氢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实现氢能商业化推广应用,氢能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氢能领域国际国内标准不少于20项,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不少于15家。示范燃料电池车辆不少于1000辆,建设加氢站不少于10座,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及备用电源应用不少于100套,示范氢能船舶1-3艘、氢能无人机及共享单车、生命健康等新兴及交叉领域不少于100台(套)。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氢能产业核心技术策源地

 

       1、开展氢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制氢、氢气储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等氢能产业关键领域布局实施一批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对开展攻关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按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力争到2025年,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催化剂、高压储氢瓶等实现国产化替代,产品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2、强化氢能前沿基础技术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围绕海水制氢、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高温固体氧化物电解水制氢、核能高温制氢、液态有机物储氢、长距离大规模管道输氢等下一代氢能前沿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相关项目予以资助最高300万元

 

       3、局建设氢能创新载体,重点在电解水制氢、液态储氢、固态储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部件、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等关键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资助最高1000万元。对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的给予支持,最高3000万元

 

       4、加强氢能高端人才和团队引育,加大氢能产业基础研究人才和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力度,定期遴选一批表现突出的带头人进行重点培育。对符合现行人才引进和培育政策的积极给予支持。

 

       5、加快氢能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围绕氢能基础与管理、氢制备与提纯、氢储运与加注、氢能应用、氢能检测以及氢能安全等上、中、下游各环节开展标准研制。对获得公开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

 

       (二)打造氢能产业先进制造集聚地

 

       1、建设氢能产业特色专业园区,以龙岗国际低碳城、龙华求雨岭为核心,建设市级氢能产业园区,鼓励大鹏新区、盐田区等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区级氢能产业园区。

 

       2、搭建氢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氢能产业发展共性需求,建设氢能标准研究、检测试验和安全运营监测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平台建设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1000万元

 

       3、重点培育创新型氢能企业,重点围绕先进制氢储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和零部件、电堆及系统、分布式发电、备用电源、无人机等氢能重点领域,培育氢能领域企业。对相关企业建设中试基地或中试生产线,按项目总投资30%给予资助,最高1000万元;对实施产业化项目的,按项目总投资20%给予资助,最高1500万元

 

       4、开展氢能产业链集聚精准招商,围绕绿色高效低成本制氢、密度高安全性储氢等产业链薄弱缺失环节,支持引进国内外领先企业、顶尖团队在深圳落地开展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根据现行重大项目、产业空间等政策给予支持。

 

       5、加快推动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鼓励深圳市氢能相关企业积极开展电堆、双极板、膜电极、空气压缩机、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氢气循环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按照国家和省的奖补标准1:1给予配套补贴。

 

       (三)打造氢能多场景应用示范基地

 

       1、推动氢能在交通运输等领域应用推广,率先在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应用推广,对符合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标准给予购置补贴。

 

       2、推进在分布式发电领域试点应用,对于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创新效应显著的特色应用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扶持,最高3000万元

 

       3、探索氢能在新兴及交叉领域应用场景,推动氢能产业与农业、生命健康等产业领域融合发展,探索在农业种植、园林景观、健康医疗等领域应用。

 

       (四)打造氢能产业配套服务体系

 

       1、加快推进加氢站布局建设,对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广东省补贴额度1:1予以配套补贴。

 

       2、完善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对纳入规划、独立占地的加氢站,优先安排项目用地。鼓励利用自有土地开展加氢站建设,支持油氢、气氢、电氢等混合建站模式,鼓励在利用率较低的加气设施基础上改建加氢站。

 

       3、降低氢能产业终端用氢成本,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对站内制氢设备按购置成本30%予以资助,最高200万元。对制氢加氢一体化站,2022-2023年度加氢价格35元/kg及以下,2024年度加氢价格30元/kg及以下的,电解制氢设施谷期用电量超过50%的免收基本电费。到2024年,用氢成本降低至30元/kg以下。

 

       4、完善氢气综合输运网络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高效、低成本的氢气综合输运网络。

 

       5、强化氢能行业交流合作,围绕氢能领域科技和产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技术趋势、产业资讯和政策法规,举办高端论坛和展会等活动开展行业交流、技术研讨、产品展示等。对经市政府批准举办的活动,所需经费按规定给予资助。

 

三、保障措施

 

      建立氢能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将氢能产业纳入深圳市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进行重点培育。加大氢能产业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等政策性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组建氢能产业基金,助力氢能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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