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000万!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启动申报

摘要
重要解读
【支持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且项目投入350万元以上(含)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项目投入(设备、外购软件及技术,下同)给予分类分档补助,其中:新材料、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类项目按照实项目投入给予不超过12%、最高600万元补助,其他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给予不超过10%、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项目投入70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项目投入给予不超过10%、最高1000万元补助。
* 对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波市“大优强”培育企业、宁波市十大产业链标志性培育企业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开工后,经审核可按计划补助总额的50%进行预拨,其余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统一结算。
【申报项目类型】
申报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须在高新区范围内实施,主要包括: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
(一)企业条件
在高新区市场监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按规定纳入统计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行业条件
项目生产制造、关键技术应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前沿产业投资导向目录(2021年本)》要求,包含绿色石化、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体用品、节能环保、前沿产业等。
2、符合《宁波市重点培育产业链投资导向目录(2021年本)》要求,包含化工新材料产业链、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特色工艺集成电路产业链、光学电子产业链、机器人产业链、智能成型装备产业链、高端模具产业链、稀土磁性材料产业链、智能家电产业链、时尚服装产业链等。
3、符合《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要求,包含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与通信业、消费品工业、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
4、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要求,包含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领域、航空航天装备领域、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领域、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电力装备领域、农业装备领域、新材料领域、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领域等。
5、符合《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要求,包含纺织服装制造业、化工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文教用品制造业、家用电器制造业、有色及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
(三)项目条件
1、项目备案。项目按规定完成备案(核准),并取得备案(核准)文件。
2、项目建设期。项目要求在2021年1月(含)以后开工建设,且于2022年12月底前竣工。项目建设期以项目的备案(核准)文件为准。
3、项目投资额。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成本)500万元(含)以上且项目投入(设备、外购软件及技术)在350万元(含)以上;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项目投入在7000万元(含)以上。
【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包含企业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责任人信息;项目责任人信息。
(二)企业基本情况,包含企业概况;项目联合单位基本情况。
(三)项目概况,包含项目背景;项目产品先进性;项目建设内容及目标。
(四)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生产方案;项目工程方案;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明细;项目实施进度。
(五)项目预计取得成果,包含项目效益(对“246”产业及省、市标志性和新兴产业链的带动作用);项目知识产权(项目实施过程中预计取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规范等)。
(六)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已获得的成果(专利、软著、标准、参与的国家省级项目等)。
5、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项目主要设备、技术、软件清单。
7、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波市“大优强”培育企业、宁波市十大产业链标志性培育企业提供企业荣誉证书或荣誉文件。
8、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一)投资额计算均不包括可抵扣增值税金额。
(二)新材料、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项目产业类别根据《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前沿产业投资导向目录(2021年本)》评定。
【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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