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如何申报?

摘要
重要解读
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四新”经济发展,先后印发实施了《关于推进新经济业态模式发展的意见》、《青岛市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的意见》等文件,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机器人、氢能、医养健康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智能制造、电子商务、新零售、数字文娱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培育“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四新”经济实现量质齐升。
新经济企业是一座城市发展的最强引擎。2021年,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市直部门、商协会等组织区(市)开展了一批青岛市新经济潜力企业申报工作,评选了120家新经济潜力企业。这些企业大都来自青岛24条重大产业链中的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他们是一个最好的样本。
这些新经济潜力企业主要呈现出 “高、新、强、大”四个特点。“高”,即成长起点高,上榜企业在青岛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有86家达到规上/限上企业规模,占全部企业的71.7%,目前发展势头良好。 “新”,即行业领域新,上榜企业主要分布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等新赛道和热点赛道,无新增建设用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明显。“强”,即创新能力强,上榜企业普遍拥有院士、博士等领衔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部分企业通过与院士工作站、研究机构、高校院所等密切合作,在技术、产品创新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如创新奇智科技集团开发了世界级的计算机视觉和机器学习AI技术,成为国内领先的企业AI解决方案提供商。“大”,即发展潜力大,120家上榜企业中,有42家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占全部企业的35%,部分企业投后估值已超过亿元,能链、特来电等已成为独角兽企业,企业发展空间广阔。
从所在行业看,新经济潜力企业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商贸、现代金融等行业,相关企业占比达到84.6%,与青岛当前重点发展的24条产业链中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选择方向相符。
120家潜力企业中,崂山区23家,城阳区18家,西海岸新区17家、胶州市16家,即墨区15家,李沧区10家,莱西市8家,市南区6家,平度市4家,市北区3家。从区域分布看,新经济潜力企业更加偏好人均GDP较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较强的区域。而新经济潜力企业相对密集的区市,往往也是政策力度更大的区域。比如,西海岸新区成立了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新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出台《关于促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崂山区发布《崂山区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建设“四新”经济集聚区三年行动方案》;胶州市加大新经济企业扶持力度,对新纳入青岛市新经济潜力企业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这些都催生了新经济潜力企业落户的热情。
青岛在《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每年评定一批新经济潜力企业、新锐企业。如此,新经济新锐企业与新经济潜力企业将共同构成青岛市新经济企业的培育梯队。新经济新锐企业,是指在青岛市内新注册开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明显,成长起点高、专业领域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新经济企业。
近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青岛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新经济新锐企业的认定程序、申报条件、扶持政策等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对新认定的新经济新锐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扶持政策
根据新认定的新经济新锐企业上一年度新增地方贡献情况,依据营业收入增速进行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速达到30%(含30%)以上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0-30%(含20%)的,最高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20%(含10%)的,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在青岛实际开业时间不超过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纳统,不新增建设用地,主营业务符合《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中所列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重点领域,符合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不含主要从事房地产和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
2、成长性指标。申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开业时间超过一年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开业时间不满一年的,开业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创新性指标。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技术团队、研发平台载体等,近2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
4、其他条件。申报企业成立以来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信用以及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从基本指标来看,要求申报企业在青岛实际开业时间不超过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纳统,不新增建设用地,主营业务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重点领域,符合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在成长性指标方面,《细则》要求申报企业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其中开业时间超过一年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开业时间不满一年的,开业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在创新性指标上,《细则》要求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技术团队、研发平台载体等,近两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
(三)申报材料
1、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申请表(详见每年申报指南)、财务审计报告。
2、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申请报告(详见每年申报指南)。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人才团队、创新能力、荣誉资质等。
(四)其他事项
1、上述申报条件提到的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主营业务应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重点领域,重点领域如下:
(1)依据《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相关规定,重点领域包括: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
(2)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相关规定,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依据《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相关规定,重点领域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依据《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相关规定,重点领域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2、在认定程序上,新经济新锐企业认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模式。青岛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公开发布新经济新锐企业年度申报指南,经企业申报、区(市)初审、评审认定等程序确定新经济新锐企业名单。根据名单,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提出资金扶持意见,将奖励资金拨付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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