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万!闵行区质量提升项目奖励来袭!

摘要
重要解读
一、鼓励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
一)申请条件
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闵行区政府质量奖”的单位或个人。
获奖发文后2年内完成申报。
二)资助标准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助。
对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的个人,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助。
对获得上海市质量金奖的单位,一次性给予25万元资助;对获得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个人,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助。
对获得闵行区政府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资助金额依据本市评比达标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区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闵行区质量强区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完税证明;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获奖证书或认定文书复印件(申请闵行区政府质量奖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免于提交);
个人申报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证明,经本人签名确认的个人调节税自理承诺书,非本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受理及审核
受理时间:集中受理;
受理部门: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审核时限:自受理截止日起30日。
二、鼓励申报“上海品牌”认证
一)申请条件
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的单位;
自发证之日起2年内完成申报。
二)资助标准
对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有效期满复评成功的,每期给予8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闵行区质量强区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完税证明;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上海品牌”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受理及审核
受理时间:集中受理;
受理部门: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审核时限:自受理截止日起30日。
三、鼓励开展节能、低碳、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一)申请条件
首次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
自发证之日起2年内完成申报。
二)资助标准
对首次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闵行区质量强区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获证组织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完税证明;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获证证书复印件。
四)受理及审核
受理时间:集中受理;
受理部门: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审核时限:自受理截止日起30日。
四、鼓励参与制定各级标准
一)申请条件
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的单位,相关标准经批准发布的;
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每年最多不超过两项;
标准发布后2年内完成申报。
二)资助标准
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单位,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对非第一起草者每家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单位,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对非第一起草者每家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对参与地方标准制定的单位,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对非第一起草者每家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助;对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单位,标准发布后且被本市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信使用的,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对非第一起草者每家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闵行区质量强区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完税证明;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文本复印件。国际标准另需提供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相关过程性资料及中文译文,标准起草人与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情况说明。团体标准需另行提供该标准被本市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信使用的证明文件。
四)受理及审核
受理时间:集中受理;
受理部门: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审核时限:自受理截止日起30日。
五、鼓励申报“上海标准”评价
一)申请条件
经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申报“上海标准”评价;
通过“上海标准”评价;
通过“上海标准”评价后2年内完成申报。
二)资助标准
区内单位参与制定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上海标准”评价后,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其中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通过“上海标准”评价的,仅资助第一起草者。
三)申报材料
《闵行区质量强区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完税证明;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通过“上海标准”评价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通过“上海标准”评价的标准文本复印件。
四)受理及审核
受理时间:集中受理;
受理部门: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审核时限:自受理截止日起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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