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补130万!合肥标准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来啦

来源: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7-25

摘要

近日,合肥市发布《合肥市推进标准化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其中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每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主导制定省级、市级地方标准排名第一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重要解读

【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主导制定标准

 

       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排名前三且排序最前)、国家标准(排名前二且排序最前)、行业标准(排名前二且排序最前)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主导制定省级、市级地方标准排名第一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被政府采信,有实际应用且排名第一)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主导制定长三角区域统标准(排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的企业,给予次性奖补10万元

 

       (二)开展试点示范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单位,给予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创新中心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按项目给予次性3万元的奖补。

 

       (三)建设技术组合

 

       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奖补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工作的,分别给予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承担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工作的,给予奖补5万元

 

【通用申报材料】

 

       (一)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平台信用情况截图。

 

       (三)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四)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年度财务状况;申请标准化项目奖补。

 

       * 项目类型填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服务业试点、省级服务业试点、市级服务业试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创新中心等

 

       (五)标准化项目企业绩效书。

 

       同一申报主体申报多个标准化项目奖补的,通用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专项要求】

 

       (一)主导制定标准

 

       1、申报条件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实施细则所列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奖补项目中“主导制定标准”规定条件的,在合肥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本奖补项目所列支持政策。

 

       2、专项申报材料

 

       (1)国际标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由我国牵头制定国际标准清单或出具的国际标准制定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标准文本原件及中文翻译文本。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公告或文件;标准文本原件。

 

       (3)省、市地方标准,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标准文本原件。

 

       (4)团体标准:政府部门采信相关证明材料;2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采用并自我声明公开,且在产品、服务上对外明示的相关证明材料;标准文本原件。

 

       (二)开展试点示范

 

       1、申报条件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实施细则所列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奖补项目中“开展试点示范”规定条件在合肥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个人等,均可申请本奖补项目所列支持政策。

 

       2、专项申报材料

 

       相关项目通过验收批准文件、证书等材料。

 

       (三)建设技术组织

 

       1、申报条件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实施细则所列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奖补项目中“建设技术组织”规定条件在合肥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均可申请本奖补项目所列支持政策。

 

       2、专项申报材料

 

       (1)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或ISO、IEC、ITU等下达的正式批准文件复印件。

 

       (2)截至本奖补时间之前一年内有效开展工作的相关证明资料、工作总结等。

 

【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的企业、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关注市场监管局在部门网站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2、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陆信息系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比对、审核后,在申报截止日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提交合肥市市场监管局。

 

       3、联合审核,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在收到初审结果30日内完成资料确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形成部门确认意见后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的规定开展联合审核。

 

       4、媒体公示,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场监管局部门网站、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和《合肥日报》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

 

       5、政府审批,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场监管局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规定工作日内,将政策资金预算下达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拨付相关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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