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8月30日!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启动申报!

摘要
重要解读
一、扶持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进行支持,同时鼓励各辖市区对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给予相应的政策匹配和扶持。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2、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8%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3、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4、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6、企业在申请受理当年的前两年度内,不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1、《常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1)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2)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包含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
(3)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2、评价数据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1)评价数据表,包含企业基本信息;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等数值。
(2)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包含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经审计过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硕士和外部专家、专利信息、标准、研发平台、实验室、科技奖等方面的内容。
四、注意事项
1、母公司技术中心已是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其下属子公司不得再申请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的子公司,可申请其母公司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子公司技术中心已是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其母公司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时,子公司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调整为分中心或撤销。
2、已认定的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视情况结合当年认定工作进行评价,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五、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以当地相关部门通知为准,各辖市、区主管部门将在2022年8月30日前,把相关材料送至市工信局。
如何进行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点击下方“在线咨询”,预约专家上门为您一站式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