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发布2022-2025年金融科技专项发展规划!

来源: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9-17

摘要

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金融科技专项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力争到2025年,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产业生态环境,集聚一批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创业团队、基础平台和优秀人才,培育一批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和行业标杆,推动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城市。

重要解读

      金融科技作为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产物,正日益成为数字化时代全球金融创新和金融竞争的制高点。近年来,深圳不断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健全金融科技生态,依托科技创新持续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形成了合理的金融科技企业雁阵布局、拥有了丰富的金融科技应用场景、落地了一批重要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孕育了丰富的监管科技实践案例。深圳金融科技生态完整,在诸多领域已处于全国前列、亚太一流,具备了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的基础条件,在英国智库Z/Yen集团、综合开发研究院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深圳金融科技最高位列全球第四名。

 

      现阶段,深圳仍存在整体布局尚不均衡,应用场景还待拓展,投融资体系仍需完善,创新监管机制有待健全,配套支撑体系还需提升等方面的问题,为此,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深圳市金融科技专项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产业生态环境,集聚一批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创业团队、基础平台和优秀人才,培育一批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和行业标杆,着力突破一批金融科技前沿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高质量金融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形成一批金融科技业务标准,将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城市。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规划》明确了推动金融科技机构高水平集聚、促进金融科技特色应用、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载体、支持金融科技技术研发应用、加强金融科技专业人才培养、健全金融科技投融资体系、健全金融科技投融资体系、扩大金融科技开放合作等八方面的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动金融科技机构高水平集聚

 

      1、吸引集聚各类金融科技创新主体

 

      鼓励国内外机构在深设立金融科技赋能平台、事业部或金融科技公司,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圳发起设立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租赁等传统金融领域,积极推动和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持牌金融机构,带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一批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服务,数字化业务模式成熟、技术水平高的金融科技“专精特新”企业。


      2、推动建设若干金融科技集聚功能区

 

      支持各区结合自身产业优势、资源禀赋等找准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措施,发展金融科技特色领域,在金融科技赋能科创产业、深港跨境合作、供应链金融、海洋金融等方面互补协同发展。依托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和基础较好的专业园区(楼宇),在梅彩片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红岭新兴金融产业带、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宝安湾滨海金融中心、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等区域建设、认定若干市级金融科技产业园区(楼宇),打造金融科技展示窗口和特色名片。综合考虑营收、融资、贡献、科研水平和影响力等,定期遴选发现一批金融科技领域重点企业,完善市区联动挂点服务机制,着力培育一批领军企业。

 

      3、支持金融信创产业及攻关基地发展

 

      进一步发挥深圳市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攻关基地功能,带动集聚一批优质信创企业,鼓励开展协同技术攻关,探索建立行业标准与规范,引导提供更多满足金融业需求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支持组建市场化的信创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向信创产业的关键环节,加快芯片、数据库、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等领域国产化进程,不断健全金融信创全产业链配套供给体系。

 

      4、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数字化转型布局

 

      支持金融机构制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战略,有序实践基于数据资产和数字化技术的金融创新,增强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开发能力,加快金融服务智慧再造,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鼓励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对接科技资源,结合业务特点,从实际需求出发,加强金融科技赋能,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

 

      (二)促进金融科技特色应用集中涌现

 

      1、深化普惠金融科技创新应用

 

      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放贷审批、风控等融资全流程的数字化赋能,综合运用企业、政务、金融等各类数据提高全面评估、精准画像水平,减少对抵押物的依赖,缓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少、频、急”的融资需求。进一步发挥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各区金融超市等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提供更多与企业需求适配的精细化、定制化数字金融服务产品。支持在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履约保险等细分领域加强数字化场景应用,满足中小微企业扩大再生产、重大设备融资、项目风险分担等多样化需求。

 

      2、促进民生金融科技探索突破

 

      支持结合社区日常生活场景,利用物联网、移动通信等技术手段,融合教育、医疗、交通、社保、非税缴费等金融需求,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鼓励发挥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为行动不便、偏远地区、特殊人群等提供定制化或远程服务,开发无障碍数字化金融产品,让更多群众共享金融科技发展成果。支持金融机构顺应趋势,加强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重点民生金融服务领域的数字化建设,依法合规发展智能投顾、智能投研、智能投行等业务,更好满足居民财富保值增值需求。

 

      3、扩大绿色金融科技应用范围

 

      鼓励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排放权交易所、金融机构、碳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认证机构等优化升级绿色金融全流程服务体系,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为企业提供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多元化产品。支持建立基于区块链和智能合约技术的绿色资产开发、绿色金融信息披露、绿色债券审核及交易平台。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绿色信息监测与分析模型,量化环境效益和转型风险,提升绿色金融风险管理能力。

 

      4、推动跨境金融科技深化应用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跨境创新测试工作,加强与香港、澳门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对接,支持一批具有跨境特色的创新应用在前海开展试点,提升深港、深澳跨境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支持利用图像识别、区块链等现代技术,破解跨境见证开户、跨境凭证真实性审核、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等难点,提升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金融机构在跨境结算、贸易融资、外汇交易等领域搭建线上化平台,鼓励开发批量汇款、自助结汇、闪电开证等特色产品,服务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5、支持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创新

 

      按照人民银行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扩大试点规模,完善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充分发挥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央行金融科技研究院)带动作用,推进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和国际业务中心建设,支持多边数字货币桥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拓展跨境支付场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鼓励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在跨境贸易、跨境投融资、资金清算结算等重点领域的研究应用,鼓励结合实体产业发展在深圳落地更多有益场景。

 

      (三)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载体


      1、鼓励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机构在深发展

 

      大力支持深圳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发展,争取更多具有示范性、带动效应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平台载体落户深圳。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专业中介机构等创新主体围绕金融科技关键环节,充分利用最新技术发展成果,聚焦具体场景和特色领域,建设软硬件配套齐全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围绕金融科技领域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等共性问题以及数据治理、资产定价、争议仲裁等关键领域,不断建立健全与金融科技基础设施互为支撑、相互促进的公共服务体系。

 

      2、打造数据开放共享与企业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深圳市数据交易场所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数据权益、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性制度规范,支持“数字政府+金融科技”模式创新,打造金融业等数据要素融合应用平台。进一步整合工商、税务、社保、公积金、水电气等政务数据,帮助企业信用评级和风险画像,支持与银证保各类金融资源要素对接,打通政银企数据壁垒,强化基础数据支撑。支持运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关键技术,实现数据流通的“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可信的数据融合计算环境。

 

      3、不断丰富金融科技指数体系

 

      扩大“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影响力,鼓励业界开发更多挂钩和跟踪该指数的金融产品,推动将其纳入国际指数和资讯平台。支持编制金融科技总指数,科学客观地衡量和监测本地金融科技发展现状,为优化改进政策环境提供参考;支持编制金融科技子类别指数,推动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做优做强,促进金融科技重点领域规范发展。积极参与国家金融科技标准体系、指数体系建设,加强金融科技指数在宏观形势研判、风险预警评估等拓展应用。

 

      4、支持金融科技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

 

      支持金融机构与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高校合作,联合建设若干高层次金融科技实验室,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对金融科技新技术、新服务、新理念等进行应用测试。支持在深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机构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前沿问题、共性技术、治理体系、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以及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加强研究,为金融科技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库咨询。鼓励各区发挥政策和资源优势,争取国家级金融科技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在深落地。

 

      (四)支持金融科技技术研发应用

 

      1、加大金融科技基础研究支持力度

 

      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模式,有效发挥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孵化平台等作用,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引导加大对金融科技基础技术、底层关键技术及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支持投资机构与科研院所、试验室、研究中心等加强对接,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金融科技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鼓励有共性问题的企业进行技术联合攻关,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分布式低时延技术等领域加快形成知识产权和专利成果。鼓励规范安全使用开源技术,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迭代完善。

 

      2、推动深港金融科技产学研深度合作

 

      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建设,支持香港机构在深圳新设或共建金融科技实验室、金融科技跨境研究机构等,支持深圳金融科技类企业在香港投资布局,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字金融新高地。支持深港两地高等院校、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等加强资源协同合作,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数字化特色场景等开展联合攻关,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构建完善与香港北部都会区的科研对接机制,支持科研资金更顺畅跨境流动,促进金融科技研发成果加快转化。

 

      3、鼓励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加速落地

 

      鼓励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加快落地,在保障信息交换安全、保护终端数据和个人数据隐私等方面发挥更多作用。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低成本互信、数据不可篡改、信息可追溯的优势,通过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共识机制等手段,为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等提供底层基础支撑。支持综合运用5G、物联网、射频识别等技术,架设安全泛在的金融网络。同时,着力破除新技术应用的制度性障碍,鼓励依托“监管沙盒”等开展创新技术小规模测试,推动符合监管标准的成熟技术拓展应用场景。

 

      (五)加强金融科技专业人才培养

 

      1、完善金融科技人才政策体系

 

      落实《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政策,结合深圳市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金融科技领域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等分类分步培养。支持各区制定实施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人才专项政策,通过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培育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金融科技专业人才。支持各区采取具有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人才激励措施,对金融科技高端人才在签证办理、人才引进、就业许可、资格认证、人才住房申请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加强优质便利化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

 

      2、深入推进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

 

      引导推动“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丰富课程内容、提高测评质量,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培训、考试和认证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专项政策的激励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制定金融科技人才和团队建设规划,合理增加金融科技人员比例,优化金融从业人员结构;支持依托行业协会、高等院校、龙头企业、专业培训机构等不断完善更新项目知识体系,加强考试系统、培训系统、数字化认证等信息化建设,分步骤探索推进高校课程学分、考试结果互认等试点,鼓励编写多语种教材课件和教学案例,有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六)健全金融科技投融资体系

 

      1、鼓励为金融科技类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金融科技类企业的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保证要求和融资成本,为金融科技产业园区、金融科技核心环节研发平台以及配套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创新特色金融产品,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跨境金融服务。支持针对金融科技行业发展需求和特点,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投贷联动等试点,发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商标权质押、专利质押等金融业务。


      2、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进“星耀鹏城”上市培育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以基础技术和知识产权运营收入为底层资产,探索发行证券化产品。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区块链建设试点,利用区块链、大数据技术加强数据共享,提升要素流转衔接效率,更好地服务中小科创企业孵化成长。支持深交所燧石星火“V-Next”路演平台加载更多数字化金融服务功能。


      3、联动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与金融科技中心。支持设立金融科技主题的风险投资基金,瞄准区块链等前沿领域加大跟踪投入,积极孵化种子期、初创期金融科技优质项目。依托香蜜湖国际风投创投街区等集聚功能区建设,鼓励聚焦投资金融科技类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在深发展,完善路演交流、项目对接等机制平台,便利风投创投资源与金融科技类企业对接。发挥市、区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合作设立区域性基金或园区基金,促进属地金融科技类企业发展;支持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依法依规发起设立金融科技子基金。


      (七)加强金融科技风险防控


      1、提升监管科技应用水平

 

      支持金融监管机构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模式,整合优化地方金融风险监管预警系统等平台功能,增强实时数据集成、关键信息披露、风险主动鉴别、预警核查处置等数字化监管功能,提高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能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结合数据模型、典型场景等,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提升非法集资线索发现、归集研判、分发查核、打击处置等全链条运行效能。支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在深圳设立监管科技设施载体,创新监管领域数字治理机制。深化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鼓励监管科技项目进入测试,持续丰富监管科技工具体系。


      2、推动合规科技创新应用

 

      鼓励金融机构独立或与科技企业合作开发合规科技平台设施,提高合规管理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发挥深圳市金融创新奖、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等激励机制作用,引导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产品宣传推广、投资者权益保护以及交易行为监测、业务数据报送、风险事件报告等场景中,无缝嵌入数字合规工具,增强对合规风险的动态感知、实时监测和智能防控能力。支持促进一批专注于合规科技业务的优秀金融科技类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金融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等指导制定金融科技重点领域的合规指引。


      3、加强金融科技伦理建设

 

      发挥深圳市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作用,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原则,推动完善金融科技伦理审查、信息披露、评价等制度规则。引导鼓励金融科技类企业在前期研究、产品设计、架构选择、开发实施、部署落地、绩效监测、迭代升级等全过程纳入金融科技伦理审查机制,严防技术滥用。督促金融科技类企业、从业者自觉遵守《深圳市金融科技伦理宣言》,不断增强金融科技伦理意识,自觉践行金融科技伦理原则,共同抵制违背金融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

 

      4、推动安全技术体系及标准化建设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科技安全管理机制,整合基础设施安全、系统运行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云原生应用等安全监控系统,建设与金融科技运用相适应的技术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与底层密码技术等相关的研究机构、重点企业在深落地,推动以密码技术、量子技术、生物识别技术、零信任技术等为代表的安全技术自主创新及研发,拓展加密技术在身份认证、网络安全、反欺诈等关键领域的应用。促进安全可控技术及应用解决方案的同业交流,构建产业生态圈。鼓励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积极发起并参与金融科技核心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及落地工作。引导督促金融机构选择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自主可控的安全产品及服务,有效保证重要金融信息安全。

 

      (八)扩大金融科技开放合作


      1、高水平组织举办金融科技系列活动

 

      深圳市政府每年举办金融科技节,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年度盛会。市区联动组织举办金融科技大赛,进一步聚集政产学研用跨界资源,吸引金融科技优质项目在深落地,助力初创型金融科技类企业孵化成长。依托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举办金融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建设金融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吸引国内外企业长期合作或投资入驻,搭建金融科技研发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高端展销平台。充分发挥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作用,支持举办湾区金融科技人才节,助力完善金融科技人才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举办常态化、多元化和具备针对性、实效性的金融科技技术研讨、案例分析、项目评选等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生态。

 

      2、加强金融科技国际交流合作

 

      引导鼓励与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开展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加强与新加坡金融科技节、香港金融科技周等国际活动的联动合作,逐步提升深圳金融科技的知名度。充分发挥深港澳金融科技联盟等组织作用,探索完善与香港、澳门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合作交流机制;支持组织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飞鱼企业评选”等特色活动,遴选挖掘一批竞争优势突出、科创能力强、增长潜力大的高成长性企业,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融合发展。鼓励国际组织、外资金融机构、专业中介机构等参与深圳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引荐全球金融科技要素资源,助力优秀金融科技类企业“走出去”和优质金融科技项目“引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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