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丨“9个问题”带你了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摘要
重要解读
Q1: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三类企业都是什么?
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Q2:哪些中小企业可以成为“优质中小企业”?
参与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的,应在宁波市属地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Q3: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如何评价?
宁波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Q4: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何评价?
宁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评价指标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四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科技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Q5: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特色化”指标是什么?
《实施细则》明确了三项特色化指标,合计15分。
1、上市阶段(满分3分)
A、已完成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主板上市(3分)
B、上市申请已获得证监会、交易所受理或者已到主管部门申报辅导备案(2分)
C、已进入上市辅导期(1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2、标准制(修)订情况(满分6分)
A、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2个及以上(6分)
B、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1个(3分)
C、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3、创新成果转化及海外市场拓展情况(满分6分)
A、企业近三年获得国家首台套产品认定,新技术新产品认定(含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临床批件和批准文号,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II期、III期临床批件和药品批准文号)1项以上(6分)
B、企业获得省级首台套、省级首批次、省级首版次等应用政策支持(4分)
C、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1项以上(3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Q6: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何认定?
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1、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2、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4、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5、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Q7:“优质中小企业”如何申报?
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的评价和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线上填报、线上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的方式。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搭建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的申报和审核平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录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
宁波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原则上每年第三季度开展,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申请评价。
宁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开展,经公告的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认定申请。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经认定的宁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认定申请。
Q8:有效期多久?
经公告的宁波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区级主管部门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并按要求上报市经信局备案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宁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由市经信局组织复核,复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复核,复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Q9:有哪些培育扶持措施?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统筹协调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培育力度,增强企业获得感。
着力做好服务供给,通过搭建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新创业大赛、供需对接等平台,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着力提升服务的广度、深度、精准度和响应速度,增强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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