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领域!深圳市创新产品申报开始啦!
摘要
重要解读
产品征集领域&优先支持范围
(一)本次创新产品征集面向以下八个领域:计算机通信设备和其他电子信息产品;教学与科研仪器仪表设备及试剂;医疗器械、装置及药品;交通运输装备;应急和安防设备;城市管理专用设备;办公设备设施;电气机械及器材。
(二)优先支持范围:近两年内获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发布的创新产品,仍在有效期内的,优先列入目录。
创新产品类别
(一)创新产品是指深圳市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新设计等,研发生产的性能可靠、品质优良、取得较好销售业绩的产品。
(二)首台(套)产品是指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即在征集起始日前一年内(即2021年9月20日-2022年9月19日)首次实现销售或尚未实现销售的创新产品。
创新产品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单位设有研发设计机构,作用发挥良好,拥有持续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强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3、申报单位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及其注册商标所有权。
(二)申报产品的条件:
以下条件如未做特别说明,适用于创新产品和首台(套)产品,核心指标相同的不同系列/型号产品可以作为一项产品进行申报。
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和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A类。
2、申报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创意设计等,已申请或已获得国家批准的专利权(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3、申报产品创新程度高。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乃至科学原理和技术路线上有重要改进和创新,主要技术指标与性能参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
4、申报产品质量可靠。产品功能完善、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创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首台(套)产品销售收入不作要求。
5、申报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的(如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应已获得国家或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生产许可资质;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已获得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
6、申报产品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生产制造(上年度主营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申报的产品,不受产地限制)。
7、申报产品适合政府采购。
创新产品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深圳市创新产品/首台(套)产品申报表。
2、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上年度纳税证明。
5、公共信用信息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申报单位设立研发设计机构的相关佐证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机构成立文件、统计部门税务部门核定相关材料等);研发设计机构已获市级以上研发设计创新载体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7、拥有产品知识产权(含商标证)的佐证文件。
8、申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佐证说明(发票总额需超过100万),首台(套)产品不作要求。
9、申报产品产地佐证说明(提供如原产地证明、产品出厂、外包装、检验检测认证等材料,材料须明确标示出:生产/制造商(地址))。
10、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申报产品核心参数、技术指标、功能性能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相关证书等。
11、国家及省市对申报产品具有生产、销售等相关规定及特定要求的,需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
12、属于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近两年认定的创新产品的,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3、申报单位提供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二)以下材料鼓励提交,将有助于对产品的评价:
1、企业获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佐证说明材料。
2、申报产品在深配套情况佐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核心零部件在深圳的供应商情况、代工厂商情况、产品配套情况等,如相关合同协议)。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佐证材料。
4、产品经具有资质的科技查新单位对主要创新点、关键功能和核心指标等进行专业查新而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5、其他有关产品创新性先进性、质量可靠性等佐证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样品样机图片/相片、产品研发和设计流程文件、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工装、检测手段、技术标准等规范文件、工艺技术资料文件、用户使用(试用)报告、有关部门推荐意见、行业协会或者行业专家推荐意见等。
申报时间
企业需在2022年10月1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并于2022年10月2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深圳市先进制造业联合会。
如何进行深圳市创新产品的申报,点击下方“在线咨询”,预约专家上门为您一站式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