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00万!浙江省设立全门类知识产权奖!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2-10-21

摘要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明确省政府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对在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其中,浙江知识产权大奖奖励金额为每项300万元。

重要解读

       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是浙江省首次以省政府名义设立全门类知识产权奖项,也是全国唯一涵盖知识产权全门类、“创运保管服”全链条的知识产权领域省政府奖,将为加快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提供有效激励和有力支撑。

 

       在奖项设置方面,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每3年评审1次,分为浙江知识产权大奖、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

 

       在奖励授予方面,浙江知识产权大奖奖金每项300万元,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奖金为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5万元

 

       在奖项名额方面,浙江知识产权大奖不分等级,每届授予数量不超过2项;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一等奖总数不超过30项、二等奖总数不超过90项、三等奖总数不超过180项。

 

       浙江知识产权大奖授予对象: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方面取得重大改革创新突破,产生重大示范引领效应,或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取得卓越成效,在经济、社会和生态领域产生重大效益的单位和个人。

 

       专利奖授予对象:拥有依法授权的专利权、在推动专利全链条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专利的权利稳定有效、文本质量高,创新性强、实施效益显著,运用和保护举措完善。

 

       商标奖授予对象:拥有合法注册商标权、在推动商标全链条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商标新颖独特、显著性突出,竞争力强,美誉度高,运用和保护举措完善。

 

       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授予对象:拥有合法版权(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及其他具有知识产权特征的智力活动成果,并在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参与知识产权奖申报的单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参评的版权(著作权)应当是依法登记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艺术价值高,思想健康向上,创新程度高,关键领域有突破,开发和利用版权(著作权)资源成效显著,保护举措完善,社会认知度高。

 

       2、参评的地理标志应当依法注册登记,且自然和人文特征显著,品质独特,溯源管理健全,保护举措完善,运用效益显著。

 

       3、参评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权利稳定有效,文本质量高,创新性强,应用的产品可靠性高、性能优,实施效益显著或前景良好,运用和保护举措完善。

 

       4、参评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已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且特异性明显、一致性良好、特征性稳定、先进性强,实施效益显著或前景良好,运用和保护举措完善。

 

       5、参评商业秘密类奖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解决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保护等突出问题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产生重大影响。

 

       6、参评的其他具有知识产权特征的智力活动成果应当具有显著性,实施效益明显,管理保护措施完善,对推动提升区域或产业技术竞争力、品牌影响力或文化软实力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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