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0万!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来源: 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10-21

摘要

近日,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成华区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其中,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的,给予30万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一次性奖励30万。

重要解读

       “十三五”期间,成华区两次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截止2021年底,拥有专利授权量3095件,较“十二五”期末增长114.3%。

 

       在成华区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22年,研究与试验经费支出增长12%以上,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7.9件以上。

 

       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激发社会创造,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深化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成华区制定《成华区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激励对象为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具有专利代理服务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具体激励措施如下:

 

【促进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

 

       1、对权利人拥有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拥有量首次达到10件、20件、50件,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4万元的激励。

 

       2、对经省、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审立项的四川省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或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每年给予20万元的支持,连续激励3个年度。

 

       3、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含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含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含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激励;获得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创业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1万元的激励;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商标权利人,给予一次性激励30万元

 

       4、对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或事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审查后,直接向外国(地区)提交申请而获得外国(地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发明专利,首次累计达到3件、6件、10件,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激励。

 

       5、对新获得地理标志(含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的,每件一次性给予6万元的激励。

 

       6、对新获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不含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给予运营维持费用激励,每家商标2万元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1、对企业通过成都市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获得高校院所转让或首次许可的发明专利,属非关联交易并在成华区内实施转化形成产业化应用,该转让或许可的实际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给予实际交易金额5%的一次性激励,同一企业当年激励金额最高1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自有专利实施转化且自主发明专利产品当年销售达到或超过500万元,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遵选出不超过10个的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的激励,同一企业当年激励金额最高10万元

 

       2、对获得省、市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立项的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20万元的配套资金。

 

       3、对通过成都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金融产品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评估费、担保费、贷款利息,在获得成都市相关资助后,按照所获市级资助资金的25%给予出质人或其同意的借款人一次性激励,单个单位当年激励总额最高30万元

 

       4、对列入成都市重点规划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经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所获市级资助资金30%给予配套激励,项目承担单位的激励总额最高20万元

 

【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1、对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的,给予作为原告的单位实际发生维权代理费30%的激励,每件案件最高5万元,每家单位每年最高20万元

 

       2、对于注册地在成华区的律师事务所代理成华区企事业地位主动进行知识产权维权,经法院判决或裁定胜诉且已生效,并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年度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或者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分别给予机构30万元、10万元的激励。

 

       3、对设有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点或类似机构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经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统一管理并实际开展工作,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优、良、合格三个级别,每年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配套激励;设有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点或类似机构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接受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每件给予1500元的激励。

 

       4、支持企业购买专利、商标执行保险,专利、商标被侵权损失保险等险种。在获得四川省、成都市相关资助或激励后,按实际缴纳保费、评估费的15%给予投保人激励,单个单位当年激励总额最高10万元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率管理】

 

       1、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单位和成都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激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激励。

 

       2、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认证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一次性给予3万元激励。

 

       3、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对在该单位在职且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取得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的,分别按每人500元、3000元、5000元给予激励。

 

【促进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

 

       1、对成华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信息分析等服务,获得成都市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立项的,每件给予2万元激励,全年最高10万元;为区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交易总额超过50万元,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激励。

 

       2、成华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养的执业专利代理师,在该服务机构在职且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并正式执业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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