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励10万!青岛市雏鹰企业如何认定?

来源: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 2022-10-22

摘要

近日,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发布《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依据相关政策,对通过认定的青岛市雏鹰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为青岛市雏鹰企业提供银行信贷、股权投资、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及各类社会创新创业资源的支持,旨在加快“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

重要解读

      近年来,青岛市积极开展梯度培育、创新协同、数字化崛起、资本赋能、要素配置、双循环融入、体系升级、专项服务等八大行动,构建起“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两条优质中小企业孵化育强体系,旨在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

 

      对一座城市来说,不同层级、不同体量的企业构造出一个有机的生态体系,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而“专精特新”企业“小而尖”,长期专注于某些细分领域,在技术工艺、产品质量上深耕细作,具有专业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等特点。

 

      日前,青岛市政府发布《青岛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实施“倍增”工程,到2025年,新培育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10000家以上,新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0家左右、隐形冠军企业100家左右,新培育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左右;新培育评价雏鹰企业1000家左右,新培育争创瞪羚企业150家左右、独角兽企业8家左右;新培育推动5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确保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走在全国前列。

 

      截至目前,青岛拥有320家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923家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3家山东省瞪羚企业、7家山东省独角兽企业、97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家企业入围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

 

      ——《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加强对雏鹰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通过平台构建、综合服务等方式,加大科技、金融、人才等精准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雏鹰企业是指在青岛市注册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产品、服务、技术、业态、模式、组织等方面取得突破,得到市场认可,具有一定规模盈利预期,有望快速成长为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优质高成长中小企业。

 

      Q1:青岛市雏鹰企业可以获得哪些政策支持呢?

 

      (一)依据《青岛市“雏鹰”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青岛市级财政对通过认定的青岛雏鹰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为青岛市雏鹰企业提供银行信贷、股权投资、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及各类社会创新创业资源的支持。

 

      Q2:青岛市雏鹰企业的认定比较看重哪些因素呢?

 

      申报雏鹰企业的企业须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另外对于企业的注册时间、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等基础要求外,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企业的研发投入、与产品、服务有关的知识产权数量、企业制修订标准数量、企业获得过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企业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企业拥有经过认定的研发机构的数量、企业为青岛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配套关键零部件或技术的数量都可作为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的“加分项”。具体的认定条件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六年以内(注册时间截至申报年上一年度12月31日)。

 

      (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两年度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企业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企业营收快速增长。近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达15%以上。

 

      2、企业创新能力强。企业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3、拥有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2项以上的Ⅰ类知识产权或4项以上的Ⅱ类知识产权。

 

      4、企业近三年参与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在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五名。

 

      5、企业近三年以股权融资形式,单轮次获得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投资5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位资金计算)以上或估值5000万元(以最后一轮股权融资估值计算)以上。

 

      6、企业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或获得青岛市“市长杯”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以上名次。

 

      7、企业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并在获奖企业中排名前三名。

 

      ✡ 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山东省技术发明奖、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山东省自然科学奖。

 

      8、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

 

      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山东省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

 

      9、企业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10、为青岛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配套关键零部件或技术。

 

      Q3:企业申报青岛市雏鹰企业需经过哪些流程呢?

 

      青岛市雏鹰企业的申报流程为:

 

      (一)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发布雏鹰企业认定申报通知。

 

      (二)企业向所在区(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各地区(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在线受理企业申请材料。

 

      (四)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对企业以及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各地区(市)民营经济局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年度雏鹰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各地区民营经济局发布年度雏鹰企业名单。

 

      Q4:企业想申请青岛市雏鹰企业需准备哪些申报材料呢?

 

      申报材料如下:

 

      (一)《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三)企业申报年前三个年度审计报告和从税务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导出的纳税申报表原件扫描件。

 

      (四)企业出具信用承诺书,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其他证明符合雏鹰企业申报条件的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1、企业研发能力证明。包括:企业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或Ⅱ类知识产权清单及证书扫描件;企业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扫描件;企业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扫描件;企业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证明扫描件等。

 

      2、企业近三年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扫描件。

 

      3、企业股权融资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融资协议、资金到账证明等扫描件。

 

      4、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明扫描件。

 

      5、企业参加青岛市“市长杯”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以上名次获奖证明扫描件。

 

      6、企业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配套证明。包括:合同、发票等扫描件。

 

      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Q5: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雏鹰企业有效期为 3 年,对经认定的雏鹰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雏鹰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搬迁等),应在三个月内向属地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告,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雏鹰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资格,有效期不变。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将三年内不得申报青岛市雏鹰企业:

 

      1、在认定申报中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企业,由属地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发文撤销其雏鹰企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2、对已认定的雏鹰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经属地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查并提出书面报告,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发文撤销其雏鹰企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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