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2000万!宁波市智能制造项目申报来袭!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2-10-22

摘要

近日,宁波市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宁波市智能制造项目(第二批)的通知》,启动2022年第二批宁波市智能制造项目的申报,列入市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和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建设项目,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

重要解读

       2017年开始,宁波启动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诊断和技术改造三年“两个全覆盖”行动,通过开展打造智能制造点线面模式,推动完成更高阶的智能化改造目标。

 

       2017年-2019年,宁波累计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技改项目5450个。这些项目的实施使企业生产效率平均提高31.4%,生产设备数控化率平均提高13%,产品生产周期平均缩短10.2%,产品不良品率平均降低9.4%。截至目前,宁波累计实施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343个,获评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6个;11个项目列入“十四五”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12家企业列入省级未来工厂及试点名单。

 

       在宁波市制定的《宁波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行动方案(2022-2026年)》中提出,到2026年,要建成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00个和标杆性未来工厂30个,“灯塔工厂”实现新的突破,建成全国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10个。

 

       为加快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助力打造国际智能制造新高地和工业互联网领军城市,宁波市企业2022年度第二批智能制造项目项目的申报,申报相关内容如下:

 

【扶持措施】

 

       (一)对列入市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5%、最高2000万元给予补助。

 

       (二)对列入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包括基础性、行业级、产业链协同创新、共享制造等类型)的建设项目,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5%、最高2000万元给予补助。

 

       (三)对列入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和市级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年度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5000万元以上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分档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

 

【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为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市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和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建设项目。

 

       (一)市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是指由工业企业、试点行业地区或试点园区主导,由试点应用企业联合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创新团队和基础电信运营商等形成联合体共同实施,应用5G和工业互联网技术进行企业内网改造,开展融合应用创新,以实现生产核心或外围环节优化提升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由试点应用企业牵头会同其他合作方联合申报。

 

       (二)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建设项目:是指由工业企业或其他有关单位为建设主体,面向工业领域实施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或典型应用场景等融合创新应用,实现人、机、物全面连接的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面向“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绿色石化、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与新兴服务、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体用品、节能环保)、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行业和前沿产业(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氢能、空天信息及其他前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对象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建设期:项目要求在2020年7月(含)后开工建设,且于2022年12月底前竣工,整体建设期不超过2年。

 

       (三)项目投资额:项目投入(设备、外购软件及技术投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四)市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应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核准),并列入市经信局2022年度“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计划库。

 

       (五)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愿意积极配合参加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要素条件】

 

       智能制造相关项目需满足《宁波市智能制造相关项目标准细则(试行)》(甬经信产数〔2021〕81号)中规定的要素条件,以“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为例:

 

       (一)网络互联

 

       基于5G改造企业内网,实现工业装备与装置、仪器仪表、传感器(变送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工业应用系统等关键要素的泛在互联互通,实现项目涉及生产区域网络全覆盖。连接至少超过100台以上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传感器(变送器)等。

 

       (二)数据互通

 

       通过5G网络至少实现企业内研发设计、生产控制、仓储物流、运维服务、营销管理等2个以上环节数据的采集、交互和传输。在私有云/公有云端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的汇集和处理。

 

       (三)应用创新

 

       开展基于5G的工业典型场景应用,涉及包括工业设计、协同研发、排产调度、质量检测、安防监控、生产控制、产线巡检、仓储物流、设备监控等环节的典型场景,实现多个生产环节的优化提升或创新突破。打造至少3个以上典型工业应用场景,提供不少于3项工业APP应用。

 

       新技术应用创新能力(可选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内网改造中使用多接入边缘计算(MEC)、工业无源光网络(PON)、时间敏感网络(TSN)、单对以太网(SPE)等技术。

 

       2、建立标识解析数据采集手段,采用各类标识技术对机器、产品、零部件等物理资源进行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建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级节点,与二级节点平台或国家顶级结点平台对接,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智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创新应用。

 

       3、至少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移动物联网)、数字孪生、大数据、虚拟现实、机器视觉等2项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试点项目建设,建立具体应用场景。

 

       (四)安全管理

 

       1、采用区块链等技术建立数据存储、网络防护等技术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2、开展安全风险感知或预警,实现生产过程中人、机、物、过程、环境、信息等要素的智能化管控。

 

       3、建立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验收前取得经权威机构认定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评报告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备案报告。

 

       (五)路径创新

 

       形成行业内可复制、可推广的“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路径,打造的典型工业应用场景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项目成果要求登记至少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形成至少1项以上各类标准(技术规范),鼓励参与行业/国家标准草案(技术规范)的制定。

 

       (六)综合绩效

 

       在企业生产效率、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产品不良品率、能源利用率等指标上显现效益,具体指标为:综合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2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等。验收时,必须有其中至少3个指标满足要求。

 

       (七)其他要素

 

       1、本地化工程服务公司使用情况。

 

       2、工业软件投资情况。

 

       3、申报单位实施能力情况(资金投入、创新研发能力等)。

 

       4、方案规范完整性。

 

【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2年11月7日前登陆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大平台完成申报,逾期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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