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含),在我省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且不超过10年(含)的企业;
(二)属于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经济和新兴产业、“5+1”产业领域方向的企业;
(三) 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标准
(一)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以企业成长性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重点考量企业的创新能力指标;
(二)申报企业的成长性指标和创新能力指标须满足《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川科高〔2019〕20号)的相应要求。
三、申报备案要求和条件
(一)“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具备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等特征,且进入高成长期的企业。
1、申报备案要求
(1)在我省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且不超过10年(含)的企业;
(2)属于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经济和新兴产业、“5+1”产业领域方向;
(3)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不纳入申报范围。
2、申报备案条件
(1)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以企业成长性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重点考量企业的创新能力指标。
(2)成长性指标
1) 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正增长;
2)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之间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上年度总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3)创新能力指标
1)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三年研发投入总和/三年收入总和)不低于5%;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企业在其关键技术或主要产品(服务)上具有较强技术优势,近三年内取得相关产业领域内的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发明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及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及以上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2项及以上;国家审定(认定、登记)农作物及畜禽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2项及以上;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及以上;
②四川省或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③近三年内,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或领军人才获得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如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和“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