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已被取消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省级 企业研发投入补贴
受理部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适用行业:
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获批企业

历史获批企业名单 (包含多次获批、失效、有效的全部名单)
公司名称
所属行业
注册地
公示年份
补贴金额
教育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021
未公开
教育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021
未公开
教育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2021
未公开
教育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2021
未公开
教育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2021
未公开
教育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2021
未公开
教育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2021
未公开
2021
未公开
教育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2021
未公开
教育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021
未公开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和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的参与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等。26县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县(市、区)企业和人员;

2、申报企业须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19年7月1日前工商注册),并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2.0%以上(申报农业类项目的可放宽到1.0%)。鼓励具有较强研发团队和必备研发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申报;

3、申报和参与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单位均应在单位财务系统中独立核算研发费,企业应在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浙江科技大脑网址http://www.zjsti.gov.cn,点击办事大厅,选择“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服务”,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

4、申报择优委托项目还应满足:

(1)在国内省内有明显优势,创新实力和协同攻关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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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祥
资深政策咨询师
熟悉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政策咨询,常年为各类企业提供政策宣导、综合服务方案,推动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我们已为互联网、新材料、建筑工程、机械机电、能源环保等行业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培育、辅导,在帮助企业链接创新资源方面具有成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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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相关文件

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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