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

国家级 企业研发投入补贴
受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适用行业:
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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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

1、创新中心建设领域应符合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要求,须围绕以下领域:新一代信息光电子、印刷及柔性显示、机器人、轻量化材料及成型技术与装备、燃气轮机、高档数控机床、稀土功能材料、传感器、集成电路先进工艺、工业信息安全、先进复合材料、智能语音、石墨烯、深远海海洋工程装备、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云制造、工业大数据、高性能医疗器械、资源循环利用、医药高端制剂与绿色制药、先进功能纤维;

2、创新中心应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符合《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有关要求;

3、创新中心应以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目标;

4、创新中心组建应符合的条件:

(1)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

(2)创新中心的依托公司应是面向行业,由本领域骨干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单位以资本为纽带组成的独立企业法人,股东中应包括若干家在本领域排名前十的企业;

(3)创新中心的联盟应汇聚全国范围内,包括用户在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并覆盖50%以上本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5、创新中心应建立高效、协同的运行机制:

(1)创新中心依托公司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责权明晰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实现企业化运行;

(2)创新中心应充分发挥各类主体作用,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各类主体的责权利,形成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机制。

6、创新中心应具备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

(1)创新中心的股东投资应满足基本运行需要,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按市场化运行,并已与社会资本有密切合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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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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