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网络方向)
山西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网络方向)申报要求
一、试点示范内容
1、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要求;
3、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4、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遴选。
三、专项条件
1、基于新型网络技术的企业内网集成创新应用
(1)基于新型网络技术的企业内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满足以下方面的内容要求:
1)终端改造——通过设备更新、二次开发、网关部署等方式对工业现场设备进行网络化能力升级,对支持不同工业网络协议的工业设备进行数据采集;通过采用OPC统一架构(OPC UA)、消息队列遥测传输(MQTT)等技术,实现工业设备、系统、仪器仪表的多元数据采集汇聚处理;
2)网络互联——通过时间敏感网络(TSN)、边缘计算、工业无源光网络(PON)、IPv6等一种或多种新型工业互联网技术,或者通过工业以
——专家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