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省级 企业研发投入补贴
受理部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适用行业:
农、林、牧、渔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教育;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卫生;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组织;国际组织;国际组织
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定向创新能力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培养构建创新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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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

一、建设条件与要求

1、明确目标定位。以培育我省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创新中心在批复创建后2年内,要基本形成能攻克产业“卡脖子”技术的能力,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5年内,基本建成能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吸引领军型创新人才、策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世界一流水平的重大技术创新平台,支撑重点产业集群跨越发展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2、聚焦重点领域。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和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聚焦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数字安防、智能制造等重点优势产业集群,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现代纺织等标志性产业链,以及城市大脑、新能源等细分关键技术领域择优主动布局。

3、依托优势单位。主要依托创新能力突出的领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资源共同建设。支持已建设国家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以上创新载体的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创新资源组建。

4、完善组织架构。采用强核心、多基地、网络化的组织架构。创新中心主体为强核心,选择有条件的优质创新资源在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等建设多个基地,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形成网络化的协同创新格局。

5、实行多元投入。依托建设单位承担主要投入责任,采取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吸引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与社会资本等共同投入建设。收入来源包括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技术服务收入以及财政资金补助等,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机制,推动技术与资本、研发与市场紧密融合,逐步实现自我运营,技术服务收入成为主要收入来源。批复创建后2年内,依托单位、共建单位、财政补助等各类资金投入原则上合计10亿元以上;5年内,投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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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姗姗
资深政策咨询师
熟悉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政策咨询,常年为各类企业提供政策宣导、综合服务方案,推动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我们已为互联网、新材料、建筑工程、机械机电、能源环保等行业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培育、辅导,在帮助企业链接创新资源方面具有成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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