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补贴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有哪些?入库后有多少补助?

来源:
企知道
发布时间:2022-06-24

从2021年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发生大幅调整,省级层面不再统一组织开展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市级层面将继续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同时,深化科技管理“放管服”改革,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评审工作前移,经各市、区科技部门评审通过并推荐的企业直接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1年的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已经结束了,如果企业想在下一年申请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需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入库条件

申请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苏州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入库资金补助

对培育库新入库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对在苏州市申报,且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补;对曾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苏州市重新申报并再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各区企业的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各县级市企业的奖补资金由各县级市财政承担。

上述就是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和补助的具体内容,要强调的是,每一年都会有出库企业的审核工作,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入库一定年限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离、合并、充足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将会被各市、区科技部门上报科技局出库。更多政策项目申报,欢迎识别下方企业微信二维码,添加“火火”企微好友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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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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