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请条件
为进一步鼓励温州市工业企业全面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发挥先进装备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力提升温州市制造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对备案建设起始时间在2018年6月1日后的技改项目,按《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振兴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发〔2018〕38号)文件执行。要求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并经备案(核准)后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在建设起止年限内所购置的生产性设备(含环保处理等设备)投资总额达到200万元(含税)以上〔单台设备6万元(含税)以上〕;融资租赁设备总合同金额须在10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合同单价20万元以上),且在规定期间内已经支付的融资费用超过30%或500万元(不含保证金)。
本次技改补助申报的项目要求拟建成时间在2021年4月底之前(以备案文件为准),项目拟建成时间2021年5月之后的暂不受理。
二、申报资料
1、温岭市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3、设备购置清单(按发票时间先后顺序填列);
4、由销货单位开具的设备购置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发票联);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2020年第4季度所得税申报表;
7、进口设备需提供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附海关进口关税复印件、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8、融资租赁设备需提供融资租赁设备采购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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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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