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企业想要申报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经补助资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1年1月,山东省对研发费用资金补助做出新规。对比以往,新文件对研发补助对象范围缩小,同时补助比例大幅下降,其鼓励企业每年加大研发投入,保持研发的持续性。在新文件的指导下,企业想要申报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条件
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济南市境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和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应积极填报研发统计数据;
(三)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4%(含)以上,连续两个纳税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6%(含)以上。
补助标准
根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成果产出以及重点支持领域等因素,设置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一)符合第三条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600万元,不足1万元的企业不再补助。
(二)当年新增Ⅰ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的或当年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按6%给予补助;当年新增Ⅱ类知识产权5项(含)以上的按5%给予补助;其他企业设基准补助比例,基准补助比例最高为4%,其中,对软件、微电子技术、医药生物技术、氢能、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存储技术、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关键新材料等重点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具有一定引领作用的企业在基准补助比例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
(三)对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企业按6%给予补助。
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补助流程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完成后,省税务局于每年8月底前负责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情况等基础信息反馈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上述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对企业研发补助额度进行统一测算后反馈给各市科技局。
(一)组织申报。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要求。
(二)企业申请。市级科技部门组织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提出补助申请。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申请企业单独报送补助申请并附企业项目研发证明、核心技术以及主要产品说明等材料。
(三)审核上报。市级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参考企业研究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等基础信息,对当地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进行实地核实),确定补助对象与补助金额,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基础信息情况由所在市审核并汇总上报,省科技厅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核定补助金额。
(四)补助下达。省科技厅会同省税务局对市级提报的补助情况进行核对确认,提出补助方案,在省科技厅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省级企业研发资金补助计划。省财政厅据此安排补助资金,省科技厅直接拨付至企业。
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开展应用基础研究。获得补助的企业应对该资金及其发生的支出进行单独核算,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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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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