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干货!2021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认定条件!
为促进本市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创新发展,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和市工商联开展了2021年度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工作。
一、 申报认定条件
民营企业总部应注册在上海,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民营资本比例超过50%,
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申请认定企业总部,应当符合
1.在本市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
2.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
3.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
4.除本市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申请认定总部型机构,应当符合
1.母公司为外省市注册的民营企业,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
2.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
3.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
4.除本市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申报指标:注册成立时间;民营资本比例;上年末资产总额;上年度营业收入;分支机构数量;上年度纳税总额;员工人数。
对标杆型民营企业开启认定绿色通道。对获得本市“贸易型总部”以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称号的民营企业,简化认定程序,直接予以认定。
二、政策配套
主管部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政策配套:
一是资助和奖励政策。鼓励各区对民营企业总部给予开办、租房等资助,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总部型机构升级以及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的给予奖励。
二是人才政策。发挥户籍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通过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支持民营企业总部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各区对民营企业总部引进的人才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申请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便利。
三是服务政策。资金服务方面,提供融资支持、设立财务公司、外汇便利以及外籍人员汇兑便利等政策服务。出入境服务方面,简化出入境手续,提供通关便利。政企沟通服务方面,发挥市区两级政府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以及“上海企业服务云”平台作用,加强政策辅导宣传,拓宽政企沟通渠道,营造民营企业总部发展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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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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