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新锐企业是什么意思?
近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新经济新锐企业的认定程序、申报条件、扶持政策等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对新认定的新经济新锐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那么,新经济新锐企业是什么意思?
新经济新锐企业,原则上是指在青岛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明显,成长起点高、专业领域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新经济企业。
新经济新锐企业申报原则上需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在青岛实际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已纳入统计,主营业务符合《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中所列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重点领域;
2、成长性指标
申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3、创新性指标
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技术团队、研发平台载体等,近2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
4、其他条件
申报企业成立以来经营、纳税和信用情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新经济新锐企业认定程序:
1、企业申报
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公开发布新经济新锐企业年度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受理时间和申报材料编制等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发展改革(新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区(市)初审
区(市)发展改革(新经济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可靠,以正式文件报市发展改革委。
3、 评审认定
市发展改革委聘请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答辩和现场核实,形成年度新经济新锐企业名单,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布。原则上新经济新锐企业在本细则有效期内不重复认定。
新经济新锐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获评年度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根据新增地方财政贡献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新认定的新经济新锐企业上一年度新增地方财政贡献情况,分档确定每家新经济新锐企业奖励额度,市财政局统筹拨付企业奖励资金。
新经济新锐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超过500万元的(含),给予该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300-500万元(含300万元),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 企业荣誉认定
- 企业资质认定
- 政策奖励申请
- 向专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