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须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方可承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为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 无境外(含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2、保密条件
1) 保密制度完善;
2) 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 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4)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5)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1、根据办法要求基本条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评估企业申请项目可行性。
2、“运行维护”额外需具备条件:
1) 应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1年以上;
2) 近3年至少有1个涉密项目,且涉密项目合同额累计不低于30万;
3) 企业运维人员具有涉密项目从业经验,运维团队保持相对稳定。
以上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的详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需要了解更多详情,可登录“企知道”平台查询订阅。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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