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申报条件是什么?
近日(8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2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候选名单公示的公告”,确定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组织为2022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候选对象,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组织为2022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对象。
江苏省长质量奖是什么?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企事业单位),是衡量一个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综合质量的重要标尺,在全省范围内树立行业质量标杆,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申报江苏省省长质量奖应具备哪些条件?
1、申报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正常运营5年以上;
②、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质量、环保、安全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③、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
④、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3年以上;
⑤、注重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和标杆示范作用;
⑥、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
⑦、获得设区市政府质量奖;
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⑨、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⑩、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
2、申报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个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在本省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
②、政治立场坚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较好发挥示范作用,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③、长期从事组织管理、质量理论研究或一线质量工作,创新意识强,具有体现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工作成果,为组织或社会带来显著效益,对形成组织质量文化、地区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行业中有良好声誉。申报个人为组织负责人的,所在组织须同时符合《办法》第十条第六款的规定。
获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有哪些奖励?
省政府对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奖牌,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和20万元。5年后复评再次获奖的,授予证书和奖牌,不授予奖金。对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颁发奖牌,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获得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再次获得同一等次奖项的,授予证书和奖牌,不授予奖金。
获奖组织可以在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获奖称号,并注明获奖年份,但不得用于产品宣传,不得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标志和获奖称号。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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