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认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是由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可的国家级资质。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认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认为符合以上条件的,可自愿在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1、服务入口
打开浏览器,搜索“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热点服务”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2、注册或登录
进入页面后,点击【办理入口】。首次申请的用户,需先点击【立即注册账号】完善自然人或单位法人信息,然后点击【注册】。
3、信息填报
注册成功并完成实名认证的企业可进入“评价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自评
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
5、形式审查
评价工作机构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核表》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表》是否完整;
2)《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
3)《信息表》首页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4)《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请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信息审核不通过。
①、信息审核通过的,系统提交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
②、信息审核未通过的,系统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进行补正。企业补正后再次提交《信息表》的,视同第一次填报。
6、名单公示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信息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进行汇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评价工作机构。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名单。
7、入库公告
公示无异议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以下简称“登记编号”),登记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成立年份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公众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8、结果送达
事项办理进展信息及结果信息将通过在线进度查询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 企业荣誉认定
- 企业资质认定
- 政策奖励申请
- 向专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