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2024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来源:
企知道
发布时间:2024-04-23

一、申报背景和目的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4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此举旨在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树立行业标杆,并带动更多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1、申报条件:

(1)企业在陕西省境内依法设立,属规模以上工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且运营3年以上的民营企业;

(2)近2年企业经营业绩良好;

(3)在所属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

(4)企业及主要负责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

2、申报程序:由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经初审后逐级推荐报送。申报企业需要按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准备相关材料。

依托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和科教资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向智能、安全、绿色、低碳、高端方向发展,符合如下转型升级示范要求之一的企业。

(一)产品升级。企业积极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不断开发新产品,由低端向中高端迈进;积极延伸产业链,发展研发、咨询、设计、创意、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和主营产品生产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市场占有率提升。

(二)技术升级。企业自建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先进的核心技术;引进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实现了生产效能提升和产品质量提高。

(三)经营转型。企业应用和开发工业互联网、数字化、网络化、虚拟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网络众包、异地协同设计、规模化个性化定制、精准供应链管理等新业态;开展和推广总集成总承包、集成式智能创新、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推广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之路;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有效实施境外并购,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等。

(四)管理转型。建立健全以质量、品牌、安全、环保、财务等为重点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断优化管理体系、管理流程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股份制改造,采用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管理技术,实现由粗放型到精细化管理,达到工作效率倍增,能耗、生产成本显著降低,安全管理能力和诚信经营水平不断提升。

(五)具有其他发展特色和示范带动明显的转型升级企业。

工业企业须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拥有研究开发机构,且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4%(年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的不低于 3%,超过 2 亿元的不低于 2%);具有固定的研发人员,且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8%。

三、申报材料和名额分配

1、申报材料: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创新能力、转型升级措施等方面的信息。所有申报材料需按顺序双面印刷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同时提供扫描pdf文件。

2、名额分配:各市(区)的推选名额已明确分配,如西安市30家,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汉中市各10家等。

四、相关要求和支持措施

1、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申报主体资格、条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3、申报工作将于5月31日前截止,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在此之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对于首次认定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财政奖励或其他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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