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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泉州市专利奖申报通知

来源:
企知道
发布时间:2024-04-29

为鼓励发明创造,提升泉州市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促进优秀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根据《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和《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泉州市专利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利权要求:申报的专利必须在2024年1月1日之前被授予中国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法律状态稳定:该专利的法律状态必须稳定有效,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等问题,且未被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3、专利权人同意:所有专利权人都必须同意申报。

4、未获奖记录:该专利未曾获得过泉州市专利奖或市级以上科技奖。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专利必须在泉州市实施,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第一大类(即由县级市场监管局推荐报送的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专利项目)

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请按属地管辖原则,报送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其中,企业指泉州辖区内各级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指县级管辖的事业单位。

2024年7月15日至17日,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出具推荐函,填报《2024年度泉州市专利奖申报项目情况表》(附件4,以下简称项目情况表),连同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集中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342室)。

上述推荐函、项目情况表的电子件(包括WORD版和盖章件扫描版)请同时发送至qz2211871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X月X日X单位泉州市专利奖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情况表”。具体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1、7月15日上午:鲤城、丰泽区市场监管局;

2、7月15日下午:洛江、泉港区市场监管局;

3、7月16日上午:晋江、石狮市市场监管局;

4、7月16日下午:南安市、惠安县市场监管局;

5、7月17日上午:安溪、永春、德化县市场监管局;

6、7月17日下午:开发区分局、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

(二)第二大类(即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报送的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辖高校的专利项目)

市直属单位(指设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高校等,下同)申报专利奖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并填写理由,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将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连同推荐函,于2024年7月17日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342室)。

上述推荐函的盖章扫描、项目情况表的电子件(包括WORD版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件的扫描版),请申报单位一并发送至qz22118711@163.com。

(三)第三大类(即省部属驻泉事业单位和省辖在泉高校直接报送的专利项目)

省部属单位(指省部属驻泉事业单位和高校等,下同)申报专利奖的,由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连同项目情况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7月17日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342室)。项目情况表的电子件(包括WORD版和盖章件扫描版),请申报单位一并发送至qz22118711@163.com。

三、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泉州市专利奖申报书》:需按照评审办公室的统一格式填写,对于申报重大发明专利奖的,需在申报书封面相应位置进行标注。

2、身份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签名。

3、专利相关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扫描件及完整的专利文献文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需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报告。

4、专利有效性证明: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年费收据或专利登记簿副本,以证明专利处于有效状态。

5、技术对比材料和照片:需要提供两份专利申请日之后的同类技术对比材料,以及申报项目的两张不同彩色照片。

6、产品检测或审批文件:对于特殊产品,如食品、药品等,需提供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行业审批文件。

7、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包括2023年度新增销售额的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以反映专利技术的经济效益。

8、引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配套资金申报材料:需填写相关申报书,并提供获得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的证书以及专利许可合同。

(二)有关要求

1、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任何不一致、不真实或不齐全的材料都可能导致申报无效。

2、材料整理规范: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材料目录和整理规范”来整理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个人申报者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一次性完整报送:所有申报材料需一次性完整报送,不接受补充材料。因此,申报人在准备材料时应仔细检查,确保没有遗漏。

、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2、申报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的初审和评审工作。

3、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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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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