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才贷风险补偿多少
来源:
企知道
发布时间:2024-05-14
“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对开展“人才贷”业务形成不良贷款的损失进行补偿,补偿额为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70%。市级以上人才或其所在企业发生的“人才贷”贷款风险,由市财政局与申报区县财政局按6:4的比例共同承担补偿资金;区县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其所在企业发生的“人才贷”贷款风险,由市财政局与申报区县财政局按4:6的比例共同承担补偿资金。
申请条件:
1.针对同一高层次人才或其所在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高层次人才在多家银行机构贷款,“人才贷”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多个高层次人才任职同一企业,该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限额按照每个高层次人才1000万元计算,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将不进行风险补偿;
2.贷款必须用于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活动,不得用以借新还旧以及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活动或其他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经营项目;
3.借款人为高层次人才个人的,贷款只能用于其经营的企业,且高层次人才须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出资人等;借款人为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的,要求高层次人才须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出资人等。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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