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及申请条件
来源:
企知道
发布时间:2024-05-14
政策支持:
1.吸纳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规定条件人员(简称符合条件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5人以上(不含),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3万元;
2.吸纳符合条件人员3(含)-5人(含)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2.4万元;
3.未吸纳或吸纳符合条件人员3人以下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名创业者、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申请补贴时连续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少于6个月(其中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得超过3个月)的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 企业荣誉认定
- 企业资质认定
- 政策奖励申请
- 向专家提问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网络由企知道综合整理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联企知道平台。如涉及版权、名誉权等纠纷,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 qzd@qizhid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