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项条件
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还须满足以下专项条件之一:
1、科技奖励: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荣誉认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研发机构: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股权融资: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三、评价指标
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还包括一套具体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企业需得到60分以上。这些指标包括:
1、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以及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
2、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包括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以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
3、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考察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以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流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一、准备阶段
1、企业自评与自查:企业需要首先对自身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自查,评估自身是否具备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潜力。
2、收集相关资料:企业需要收集并整理相关的申报资料。
3、编制商业计划书和项目方案:企业需要详细描述其创新理念、市场定位、竞争优势以及盈利模式等内容,编制成商业计划书和项目方案。
二、申报材料提交阶段
1、确定申报途径:企业需要确定向哪个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提交申报材料: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给相关机构。材料的提交可以采用电子方式或者纸质方式,具体以相关机构的要求为准。
三、申报初审阶段
1、材料初审:评审专家会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和筛选,主要评估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以及财务状况等。
2、初审结果通知:初审结果通常会以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企业。
四、现场评审阶段
1、现场评审准备:通过初审的企业可能会进入现场评审阶段。在现场评审中,企业需要准备回答评审专家关于技术问题、市场策略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的问题。
2、现场评审结果:评审专家会根据现场评审的情况给予企业最终评审意见和建议。
五、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相关部门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以对结果进行监督和反馈。
六、认定与后续管理
1、认定通知: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相关部门会正式认定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并颁发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2、后续管理:被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和接受监督管理。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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