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标准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发投入要求
1、研发经费投入比例:企业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额的比例要达到一定标准。具体要求根据企业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有所不同: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研发人员比例:企业全体员工中,研发人员所占比例要达到一定标准,通常要求不低于10%。
二、技术创新要求
1、自主研发能力: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科研项目。
2、技术成果转化:企业研发的技术成果应能够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
三、高级人才和团队建设要求
企业应有一支具备较高素质和专业能力的高级人才团队,包括有相关科研背景和经验的研发人员、技术骨干等。
四、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并能够将这些知识产权有效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五、产品市场竞争力要求
企业所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应具备一定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同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其他要求
1、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本企业的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
4、企业应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导向,所从事的高新技术领域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国家高新企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属于一种税收政策是指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条例如下:
1、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4、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 单玉
高级政策咨询师
熟悉科技、发改、人社等委办局的补贴申报和资质认定,帮助企业制定3-5年的补贴申领规划方案。擅长方向- 企业领补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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